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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9/2019-00142 发布日期:2019-09-02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司法局
名 称:银川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银川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银川市司法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并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指导、管理、监督并组织开展律师公证工作。三是指导、管理并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四是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五是协调、指导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六是指导、管理并组织开展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工作。 七是协助开展司法鉴定业务,并进行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

2018年单位设机构1个,为银川市司法局局机关,机构比去年没有增减变化。2018年单位内设9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法治宣传科、基层科、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局、律师工作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和司法考试科、司法鉴定管理局。 

2018年末共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人数2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第三部分 银川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 14688373.26 元,支出总计 10488204.17  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174773.26   元,增长 39.7  %,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项目约420万。支出总计增加396195.83 元,增长3.6 %,基本与上年持平,增幅属正常范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4688373.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4485153.26元,占98.6 %;上级补助收入 0  元,占 0 %;事业收入 0 元,占 0 %;经营收入 0 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元,占 0 %;其他收入 203220 元,占 1.4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 10488204.17元,其中:基本支出5541448.56元,占52.8 %;项目支出 4946755.61元,占47.2 %;上缴上级支出0  元,占 0 %;经营支出 0 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4485153.26 元,支出总计10186454.17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71570.3元,增长43.2%,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项目约420万。支出减少345708.3元,减少3.3%,基本与上年持平,减幅属正常范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86454.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5708.3元,减少3.3 %,基本与上年持平,减幅属正常范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86454.1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8813元,占 7.2 %;公共安全支出8307513.57元,占 8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821.8元,占 3.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808.67元,占3.4 %;住房保障支出385497.13元,占 3.8 %;其他支出10000元,占 0.1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 95173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10186454.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7%。超额比率为7%,增幅基本属正常范围以内。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728813元,支出决算为 728813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 70000元,支出决算为 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 4457800元,支出决算为 4391320.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5%,决算数较预算数有小幅缩减,减幅基本属正常范围以内。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 360000元,支出决算为 323735.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其主要原因是预留法律职业考试项目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数为 1189600元,支出决算为 1017231.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5.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其主要原因是于2018年举办的专业性培训费未能按时支付。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数为1300000元,支出决算为 1312299.66元。决算数略大于预算数,增幅属正常范围以内。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律师公证管理(项)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 5810元。原因是2018年未列该项目预算,支出资金为历年结余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 735498.91元,其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司法厅按照案件量拨付资金,未列入银川市市级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司法考试(项)年初预算数为 700000元,支出决算为 3812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其主要原因是预留法律职业考试项目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 50000元,支出决算为 140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其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支出增加数均为当年新增项目收入,新增项目未列入当年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74400元,支出决算为3824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其主要原因是按照工资标准缴纳,属正常减幅。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89800元,支出决算为2135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其主要原因是按照机关单位职业年金核算标准缴纳,预算数核算口径不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89800元,支出决算为167346.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其主要原因是按照工资标准缴纳,属正常减幅。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210500元,支出决算为183462.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其主要原因是按照工资标准缴纳,属正常减幅。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96200元,支出决算为2862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其主要原因是按照工资标准缴纳,属正常减幅。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预算数为99200元,支出决算为99265.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10000元。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该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41448.56 元,其中:人员经费5138833.57元,公用经费 402614.99  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117183.57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62300元,增长 3.3 %,主要原因是基本与上年持平,增幅属正常范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383.57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调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0734.99 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065 元,减少25.3 %,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对公用经费支出进行了压缩;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965元,下降37.6 %,原因同上。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50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450元,下降 83.2%,主要原因统计口径不同,年初预算数计入了“其他人员工资”,决算数中其他人员工资在“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中统计;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3256.56元,下降94.8%,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和统计口径不同:2017年将住房补贴和取暖补贴等均计入本科目,而2018年决算中只填列了优秀公务员奖金等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880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使用行政运行经费购入办公设备。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0000 元,支出决算为 18144.64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 %。与上年相比,减少 1500  元,减少4.8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 88  %;公务接待费支出占  1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 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减少(增加) 0  元,下降(增长) 0  %。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 0  人。 2018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 20000元,支出决算为 15971.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 %;比上年减少6628.36 元,下降29.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971.64 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 辆(因公车改革在原编制的基础上缩减40%,现编制数为3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 10000 元,支出决算为2173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1.7 %;比上年减少  6727 元,减少75.6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73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司法厅等部门来宁考察学习等。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 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 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 2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 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 0 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元,增长(下降)0%。(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应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进行核对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536800 元,支出决算为402614.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5 %;比上年减少239085元,下降3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对公用经费支出进行了压缩。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0 元,支出决算总额 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元,支出决算总额 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元,支出决算总额 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元,支出决算总额 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根据市采购办相关规定,银川市司法局2018年度各类业务支出中均未达到需政府采购的支出标准,无政府采购支出,无此项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房屋面积 449.51 平方米,共有车辆 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 3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 1  个,共涉及资金   1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8 %。组织对2018年度 0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 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

共组织对普法宣传专项经费等 1 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300000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元。其中,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运用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对基础数据分析,对银川市201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资金进行了对立客观的评价,最终得分结果为“80”评价结论为“良好”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普法宣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普法宣传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8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300000 元,执行数为1312299.66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本次对银川市2018年普法宣传经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对该项目的立项决策、项目实施与管理、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的调查研究,旨在从绩效目标设定、项目实施管理、资金管理以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效益等方面,考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改善财政支出预算管理,为普法宣传工作经费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本项目按照要求,资金量达到应当实施绩效评价的标准,但是项目本身的量化指标等尚不完备,需进一步按照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细化,对于其预期的目标要明确,同时增加群众满意度调查,进而更好的开展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部门、资金使用者的绩效意识,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应当设置绩效目标和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以便于进一步落实项目实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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