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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6/2021-0001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2020-12-29
责任部门:银川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0-12-29
名 称:银川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水利工程各参建单位:

根据《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银安委发〔2020〕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21日




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系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刻吸取“12·4”重庆市吊水洞重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和我市永宁县望洪镇“9·10”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教训,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水利系统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总方案,以“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规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专项行动内容

1.2020-2021年黄河防凌工作

进一步细化实化各县(市)区水务部门防凌责任,把黄河防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职责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到位。一是要高度重视黄河防凌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把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凌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实化各项防凌措施,切实做到职责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到位。二是要密切监视天气、凌情发展变化,针对重大天气、封开河期等关键节点,要强化同气象、水文等部门的会商研判,加强预测预报,及时发布凌情预报预警信息,为防凌指挥调度决策提供依据。三是要及时开展防凌工作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的涉河在建工程应急预案修编和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工程巡查抢险、穿堤建筑物封堵等情况,并及时修复水毁工程。四是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巡堤查险,全面掌握水情、凌情、工情变化,确保遇到突发凌情能够及时报告,提请地方政府和应急部门开展险情处置工作。

2.河湖水域冰面安全工作

随着水域结冰,各类水域不安全事故发生风险加大,为避免冰面塌陷溺水等险情和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冬季水域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水域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一把手负责制,对辖区内的湖泊、湿地、河道、沟(渠)道、水库、鱼塘、蓄水池、游泳池、水上乐园等涉水区域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全面加强冬季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多措并举开展冬季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微信、宣传标语、手机APP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加强与水域周边的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以“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为主题,深入现场开展水域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尤其是中小学生,强化安全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保护能力,杜绝涉险水域滑冰游戏等行为。同时,要加强对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消除侥幸心理,强化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确保自身安全。三是继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要始终把确保人员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按照责任分工,继续加强辖区巡查劝导。在人流量较密集的水域,要严格值班制度,加大巡查频率,劝阻有冰上行走、滑冰嬉戏、冬泳、凿冰垂钓等行为的市民,从源头上控制故事的发生。要定期开展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能立即排除的,应设立警示牌,挂牌督办。同时,要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对各类水域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冬季是火灾高发期,各单位要高度,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水利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一是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单位、各科室要对工作领域内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判,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充分考虑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二是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要针对冬春两季火灾防范特点,采取有力措施,结合各自实际工作,开展专项宣传行动。要充分利用微博、网站、宣传栏、横幅等进行宣传,及时报道消防安全工作动态,不断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影响力、实效性。同时,广泛开展消防培训。结合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疏散路线提示、消防逃生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提示)和工作人员“一懂三会”(懂初期火灾扑救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逃生自救)培训活动,切实提升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三是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各单位要落实消防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要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有关领导和救援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水利工程安全生产

冬季气温较低、气候干燥,风、冻、雪、雾天气增多,施工作业环境恶劣、条件复杂,极易发生高处坠落、火灾、中毒等事故。各单位、各科室要清醒认识冬季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单位、各科室要将各项水利建设工程基础管理、临时工程、专项工程等安全管理环节贯穿在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的全过程,分别从强化现场基础管理、强化专项工程管理、强化临时工程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加强对水库大坝、水闸、骨干渠道、堤防等重点水利运行工程的整治工作,推动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安全运行能力等重点任务。

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式和分组

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属地负责和行业主管原则,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局安委办全面督导检查。

1.黄河防凌工作督查组

组  长:张建立

副组长:丁  明

组  员:马  勇、马  明

2.河湖水域冰面安全工作督查组

组  长:张建立

副组长:张晓东

组  员:赵少勇、马培蛟、郭宗骅

3.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督查组

组  长:张建立

副组长:陈  燕、丁  明

组  员:马  勇、马  明

4.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

组  长:张建立

副组长:张晓东、张国庆、丁  明

组  员:谈进民、朱天桥、李海亮、马志全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初至2021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12月30日前)

1.各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督促水利工程各参建单位组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内部公布,并报送局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元月初至2021年月2日底)

1.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局安委会办公室将深入实地开展对表检查,水利运行工程和在建工程将检查全覆盖。

2.强化问题隐患集中治理。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3.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隐患“清零”工作。要全面梳理、认真汇总2020年度以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复查验收清单,做到“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复、不反弹。

4.加大警示和曝光力度。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实地督查督办,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3月初至3月底)

1.各科室、各单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行动效果进行跟踪核查。

2.局安委办将对各科室、各单位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科室、各单位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对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书面报告,3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到每一个水利重点领域和企事业单位,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限时整改。

2.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各科室、各单位要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上,以在建水利工程、运行水利工程、河湖管理等为重点,做好黄河凌汛、河湖结冰、冬春电气火灾、建筑领域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大安全投入和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要把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与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务求实效,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3.落实责任,标本兼治。各科室、各单位要以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大重大危险源监管和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加快安全生产建章立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发动职工,加大宣传。各科室、各单位要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将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批评教育直至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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