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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6/2021-0014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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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06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水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
名 称: | 银川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银川市7月26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河南商丘“6·25”重大火灾事故、永宁县“7·20”较大火灾事故及中宁县蓄水池溃坝等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银川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等工作部署,结合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坚决防范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勇于担当负责,切实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要把思想和行动落实到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理念上来,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督促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新水平。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现已进入“七下八上”主汛期,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系统全面梳理排查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在运工程和在建工程的排查对存在渗水、滑坡、垮塌和裂缝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在运工程要按照要求,切实落实“三个责任人”,抓好“三个重点环节”;在建工程要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在建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防护措施落实、“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要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火灾防控工作,加强电气及管辖区域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要强化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四不两直”等方式检查暗访。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漠视法规、罔顾生命的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严惩不贷。要实施水利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将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落实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同时,天气炎热,市民涉水行为增多,溺水事故处于危险期、易发期和高发期。局属各单位要始终把人员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加强辖区巡查监督,针对夏季市民野外游泳等危险行为,要及时调整辖区水域管理巡查工作时间,在主要水域附近实行值班制,主要负责劝阻市民,尤其是学生,要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水域,达到从源头上控制的目的。各单位除日常巡查外,要迅速开展一次全面的水域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采取措施立即排除,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能立即排除的,应设立警示牌,专人负责督办,确保市民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对水利工程及施工作业人员的不利影响,严防堤坝溃口、围堰溃决、滑坡垮塌等事故发生,出现险情和事故征兆时要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必要时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对施工、办公、生活等区域及周边环境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等要加强观测预警,有效应对,确保安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针对自身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高效安全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水务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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