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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71F/2024-0024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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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6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水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16 |
名 称: | 银川市水务局关于做好黄河银川段2024-2025年度凌汛防御工作的通知 |
灵武市、永宁县、兴庆区、贺兰县水务局:
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水利厅和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度防凌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黄河银川段2024-2025年度凌汛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完善防凌预案。组织人员对防凌预案进行修订,尤其针对近年来凌汛灾害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科学合理地制定应对措施和处置流程,确保修订后的预案更具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修订完成后,尽快报送我局备案。
二、加强防凌风险隐患排查。灵武市、永宁县、兴庆区、贺兰县水务局要全面排查防凌风险隐患,深入排查辖区堤防、重要控导工程、跨河桥梁、穿堤建筑物、涉河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防凌风险隐患,准确掌握辖区防凌风险,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防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做好抢险保障。灵武市、永宁县、兴庆区、贺兰县水务局要提前完成辖区抢险料物、机械设备等抢险物资清点和养护工作,建立台账管理,视情预置在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等薄弱部位。根据凌汛特点,落实抢险队伍和专家,凌汛期保持激活状态,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凌情的主动性。
四、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灵武市、永宁县、兴庆区、贺兰县水务局要强化与应急、气象等部门信息共享,畅通与涉河在建工程、浮桥、码头等管理单位的联络机制,确保凌汛信息传达无盲区、无死角。要加强防凌宣传报道,及时、准确、客观向公众报道凌汛情况,营造良好防凌工作舆论氛围。
五、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凌汛期,灵武市、永宁县、兴庆区、贺兰县水务局要认真做好24小时防凌值班,保障信息畅通,在重大天气、封开河期等关键节点,会同气象等部门开展联合会商,研判凌汛形势。同时加强与自治区水文中心对接,通过视频监视、无人等多种手段,密切监测断面凌情、水情变化,科学研判防凌形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综合提出对策建议,为防凌决策和指挥调度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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