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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71F/2022-00042 | 发布日期: | 2022-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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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水务局 |
名 称: | 银川市水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依法治市办的正确指导下,对照《银川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银法发〔2021〕1号)文件要求,立足水务实际,着力加强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不断深入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更加严格水行政权力运行的指导和监督,全面提升水务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黄河银川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银川市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化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我局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局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全方位全过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刻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年度理论学习的核心内容来抓,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议研讨、专题辅导、集中培训、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相互促进,灵活运用微信群、公众号、学习强国APP等微端平台,逐步形成了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立体学习架构,全年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学习逾百次。
组织学习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利用“法宣在线 ”“法制教育网”等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全面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和实践要求。继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督促全体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履职尽责到位、模范学法到位、监督考核到位。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用水权改革、推动水利事业发展、化解水事纠纷矛盾、应对水灾害风险等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积极开展立法工作,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各个领域,我局积极发挥水利行业专业优势,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方面立法征求意见中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全面累计回复各类立法征求意见建议近20条。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117号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宁水资发〔202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发〔2021〕75号)文件,认真对照我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逐条逐项进行对照,对与上位法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的内容全部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并报市人大列入2022年清理计划。并按照市全面依法治市办的工作安排,全面梳理我局权责清单,其中水土保持费征收1项由我局调整至市税务部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制定了《银川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银川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制度》等内容,并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00%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并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招投标等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的,全部充分听取相关方面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全部组织专家、机构等对其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论证;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积极开展环评、林评、安评、防洪影响评价等风险评估,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同时,我局还同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充分发挥聘用律师的专业性,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全部予以合法性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结合政务公开、权责清单公布等渠道,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规范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和记录归档,并强化记录实效;严格落实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责任。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继续探索同审批、综合执法、司法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不断提升水务行业依法行政水平,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1年累计移交水事违法线索1条,移交水事违法案件28件。
坚持行政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不断完善水行政执法工作,对银川市7条主要排水沟道、7个拦洪库滞洪区、3个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及全市水土保持情况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并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全年累计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7次(其中联合抽查检查3次),完成率100%;完成各类行政检查180余次,全部上传至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完成日常巡查检查逾2000次。
五、持续深化改革,保障文明建设
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深入开展涉政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管控工作,防范抵御敌对势力和境外宗教渗透破坏,守好维护政治安全生命线。严格管控政治重点人,坚持一人一专班,一人一方案,落实落细政治重点人教育转化管控责任。组织开展打击清理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强化网上防范、反制、管控、打击等措施,挤压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滋生空间,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机制,在《银川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河湖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制定基础上,印发了《银川市河长制“河长+检察长+警长”实施方案》(银河长办发〔2021〕5号)文件,建立起了“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合工作机制,为15条市级河湖各落实了1名河湖检察长和1名河湖警长,有效充实河湖管理执法力量,建立起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 刑事司法 ”的执法体系,依法治河得到了进一步推进。
六、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水利普法
在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指导下,全面部署启动水务领域“八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落实,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不断构建大普法格局,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水利普法氛围,引导全社会参与保护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和水资源。
以“宁夏干部教育网络培训学院”“银川市智慧普法云平台”“学习强国”等平台为载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积极开展《民法典》《新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全面学习《水法》《防洪法》《水资源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水利法治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立足水务实际,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了3.22“世界水日”、3.22-3.28“中国水周”、5.12防灾减灾日、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普法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责任主体,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全年累计完成各类大型线上线下普法宣传7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份。
牢固树立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意识,持续深化水利行业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水利项目资金管理,加强水利项目质量监督,制定完善水利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打好源头治理持久战,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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