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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6/2021-00174 发布日期:2021-08-19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水务局
名 称:银川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银西防洪所、银川市桑园沟防洪管理所、银川黄羊滩防洪管理所、银川市河道管理所、银川市水电勘测设计院、银川市水电工程处: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全区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水节供发〔202112号)要求,现就开展市本级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为统领,坚持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综合集成先进适用节水措施,强化用水全过程管理,按照“节水意识强、节水制度完备、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标准先进、监控管理严格”的要求建设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示范带动全社会节约用水,助力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

要求银川市桑园沟防洪管理所、银川市河道管理所、银川市水电勘测设计院、银川市水电工程处于2021年底前完成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创建资料于2021年12月20日前上报;银川市银西防洪所、银川黄羊滩防洪管理所于2022年底前完成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创建资料请于2022年10月20日前上报。创建资料根据附件准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节水管理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指定专人负责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各单位请于8月20日前上报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建立健全检修维护、用水计量、节约用水等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节水型单位建设计划,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

(一)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节水管理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指定专人负责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各单位请于8月20日前上报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建立健全检修维护、用水计量、节约用水等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节水型单位建设计划,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

(二)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用水计划,严格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进行用水设施巡护和维修,坚决拧紧 “节水阀”,杜绝跑冒滴漏。依据国家标准,配备和管理用水计量器具,建立完善、规范的用水台账。实现节水精准计量统计和取水、用水、排水及非常规水源利用有效管理。

(三)加强节水设施建设。积极推广使用先进实用的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卫生洁具、食堂用水设施、空调设备冷却系统、老旧供水管网、耗水设备等节水改造,餐厅洗菜、洗碗推广使用节水型洗菜机、洗碗机,洗手池、便器应当使用具有延时自闭功能的用水器具或安装节水阀(餐厅后厨水龙头、拖布池水龙头除外),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职工浴室推广使用智能卡刷卡用水,绿化用水全面采用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四)充分利用非常规水源。纯净水设备尾水全部回收利用,空调冷凝水收集利用,单位绿化和景观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推进灰水处理回用,具备条件使用城市再生水、回收利用生活污水、收集利用雨水的,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分布式生活污水处理回用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实现非常规水源利用最大化

(五)强化节水宣传教育。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水利职工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参与节水志愿活动。注重从细节、细微处入手,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卫生间、开水房、餐厅、绿化区等主要用水场所和用水器具的显著位置张贴布置节水标识,户外设立宣传栏,大厅、走廊、电梯、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张贴节水创意广告,利用桌签、台布等进行点对点节水宣传,营造节水氛围,培育节水理念,培养节水习惯,杜绝“水龙头上的浪费”。

四、建设标准

严格按照《自治区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标准》开展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其中年用水总量1000立方米以下的单位,对“技术指标”不作验收要求,按缺项自动得分。

五、建设程序

(一)制订方案。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进行梳理,摸清用水设施设备及用水情况底数,详细列出用水设施设备及用水计量设施清单,按照达标建设要求编制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2022年应达标任务单位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前、10月31日前将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方案及基本情况表报主管单位核备。

(二)建设实施。各单位按照既定的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方案、对照建设标准,认真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建设任务完成后,对照标准逐项开展自评,将节水型单位建设自评结果(附件5)及相关创建资料于当年10月12日前报主管单位。

(三)评估验收。分级组织验收,年用水总量3000立方米及以上单位由自治区水利厅组织验收,年用水总量3000立方米以下单位由主管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合格。2021年创建任务指标的单位将于2021年12月28日前完成验收;2022年创建任务指标的单位将于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验收。

、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主动把本单位节水摆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大局,发扬“刀刃向内、自我革新”的精神,全面推进本单位节水型单位达标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创建单位要切实加强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部署,认真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鼓励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方式实施节水改造。

(三)强化监督管理。银川市水务局将把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21年和2022年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开展节水达标建设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力、任务未完成的,将予以通报。

  箱:ycjsxsh@163.com

 银川市水务局

2021年8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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