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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6/2021-00165 | 发布日期: | 2021-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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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水务局 |
名 称: | 银川市水务局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第三轮督查检查工作 |
8月11日至13日和18日,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宁水资发〔2021〕3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我市各县(市)、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实效,我局二级调研员张国庆同志率队先后深入金凤区、西夏区、兴庆区、永宁县、贺兰县和灵武市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工作。
在各县(市)、区,张国庆先是仔细听取了相关业务骨干就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黄河干流取水口整治、“水权”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的汇报,并就一些关键环节进行了详细了解,同时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分别进行了沟通和解答。他指出,各县(市)、区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到此项工作关乎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计,对于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权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要进一步厘清思路,牢牢把握计量设施配套、取水许可办理和后期管理维护三个环节,步步为营,稳步推进,先易后难,分类实施,切实推动此项工作走深走实;三是要按照自治区水利厅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台账,将整改台账中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内容明确到每一个取水工程(设施),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四是严格指标总量控制,对拟保留(整改)的取水工程(设施)的取水总量进行初步核定后,对照红线制定切实可行的压减方案,推动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另外,张国庆在永宁县水务局督导检查时还指出,永宁县水务局要切实担起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的5个问题整改落实,并以此为契机加快推动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同时,张国庆还详细了解了沿黄县(市)、区黄河干流取水口整治情况,以及各县(市)、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并就相关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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