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意见》精神及《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就银川市商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
报告由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银川商务信息网”(www.ycs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银川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主楼707、727室;邮编:750001;电话:09516889233;传真:09516889013;电子邮箱:ycswj7@163.com;联系人:马三洋、保银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银川市商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按照“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商务信息网等网站公开政务信息 74条,在宁夏日报、银川晚报、新消息报等新闻媒体公开发布76条(次)。我局共编发《商务信息》142期583条,《银川商务》专刊12期,刊载各类信息千余条。另外,我局结合综治宣传月、保密宣传月、6.26禁毒宣传日、12.1预防艾滋病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专项宣传活动印发相关制度制度、政策、重大决策信息等宣传册(页)600余份,有效扩大了商务工作群众知晓率。对所有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相关保密规定进行了审核把关,防止信息失泄密。目前,我局没有影响或者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情况发生。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暂未收到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规定方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通过电话方式询问有关事项的,受话人按照首问负责制,能够当场答复和提供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来电转接相关部门或告知其联系方式,由具体承办处室办理;通过政风行风网征询问题的,我局已全部按要求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列入局日常办公经费,201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始终本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银川市有关要求开展工作。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自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是需公开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内容、具体流程和主导思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众认知感;指定专人尽快补充完善需公开的信息内容,根据人员变动、工作实绩、职责落实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我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相应的具体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和处理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改进。
改进措施: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完善银川商务信息网站内容,优化网站栏目内容设置,增强网站的互动功能,方便公开权利人采取电子邮件或在线申请等方式提出申请。争取专项经费对商务局门户网站在线公开受理程序进行优化升级,建立部门网络信息公开活动在线互动系统。
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不够开阔。
改进措施: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公开的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向,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针对重大紧急信息及政策性信息公开发布,适当增加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公开的比例。
四是公开尺度难把握,对部分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改进措施: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正确把握和处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主动公开与不予以公开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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