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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6/2020-00174 发布日期:2023-10-08
发布机构: 银川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统计局
名 称:银川市统计局机构职能

银川市统计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银川市统计局

规范简称:统计局

加挂牌子:无

单位性质: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处级  

主要负责人:刘晓天

办公电话:0951-6889183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9个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在立法权限内,起草相关地方性统计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统计政策、统计发展改革规划,组织实施统计体制改革,制定全市基本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方法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统计制度。

(二)组织领导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宁夏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参与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开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三新经济)调查。整理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指导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地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提供和开发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

(四)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采集、审核、汇总、整理和提供农业、工业、建筑业、商贸服务业以及人口、劳动工资、能源、投资、研发等统计调查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部门统计获得的全市和分县(市)区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和分县(市)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建立健全各地各部门 (单位)统计信息共享制度,规范各地各部门(单位)统计信息发布。

(六)对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就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度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组织开展统计宣传和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加强数据资料的研究开发,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的统计服务。

(七)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建立统计数据定期抽查制度。

(八)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协助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单位)对统计法、国家统计规则、国家统计政令、国家统计标准以及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统计法的宣传贯彻,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依法监督管理民间统计调查活动。

(九)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统计业务建设。

(十)协助县(市)区政府管理统计局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开展全市统计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使用好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一)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网络系统网站及联网直报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指导县(市)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收集、整理全国省会城市暨宁蒙陕甘毗邻地区统计资料,开展分析对比研究,组织实施地区间统计资料交流。

(十三)组织开展全市社情民意调查分析工作。承担农产量、畜牧业、生态移民地区贫困监测等全市性样本抽样调查工作,搜集、汇总、整理调查数据。

(十四)对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实施统计监测评价。承担全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等相关指标统计工作。

(十五)强化对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建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组织人事、政务公开、政策宣传、信息安全、资产管理、效能建设、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181。

(二)统计执法监督科

负责社会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报表的审核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制普及及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检查,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和案件;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完善统计诚信体系,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治机制;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事务;组织开展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167。

(三)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

承担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投入产出调查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管理全市客观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开展对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预警预报和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及经济社会进行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估;对全市统计数据的使用、提供进行统一管理;提供综合性经济分析研究报告;组织开展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176。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统计调查及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综合整理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统计分析;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新增法人单位、新开工项目入库;对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供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统计咨询和服务;指导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统计基础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170。

(五)工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利用相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工业景气水平进行监测,开展工业园区、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调查,负责开展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指导有关部门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工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服务。

联系电话:0951-6889173。

(六)能源与资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开展银川市全社会能源年度消费核算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负责开展全市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监测和联网直报工作,开展规模以上工业用水情况统计,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统计,重点单位产品单耗的统计监测工作及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统计,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负责生态环境综合统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

联系电话:0951-6889169。

(七)农业农村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县(市)、乡(镇)、村区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任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及县(市)区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值核算、农林牧渔业生产和投入以及农业中间消耗统计;指导县(市)区开展生态移民地区贫困监测和宁夏贺兰山东麓百万亩葡萄生产加工统计监测等农村社会经济焦点问题的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对农村统计调查人员业务指导,指导农村统计基础建设和农村各项产业的统计。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协会的行业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157。

(八)商贸服务业统计科

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和重点服务业经营活动情况和全行业的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指导各行业单位开展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开展贸易、外经、交通、邮电、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和物流业统计监测工作,搜集、整理、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开展有关统计分析研究。

联系电话:0951-6889158。

(九)人口和社会统计科

组织实施人口抽样、工资、企业研发、企业创新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监测统计,收集整理提供人口、就业、工资、社会、科技等统计资料,对有关数据进行检查。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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