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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04H/2024-00059 发布日期:2024-03-12
发布机构: 银川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统计局
名 称: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4年统计法治 暨统计“双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4年统计法治 暨统计“双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是实施“强首府”战略的发力之年。坚守数据质量生命线,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年统计法治暨统计“双基”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统计局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稳步推动统计信用建设,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银川市实施“强首府”战略,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提供有力统计法治保障。

一、突出政治引领,以“三持续”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

1.持续加强对统计法治及统计“双基”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把统计法治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准方向、敢于担当、带头推进;分管领导切实担起直接领导责任,靠前指挥、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坚持第一议题与会前学法制度相结合,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切实做到及时学、跟进学。年内开展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学习不少4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上来。

3.持续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认真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全面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持之以恒压实防治造假责任,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工作氛围落实国家统计局《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和数据观,严防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系统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按要求报送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

二、围绕主责主业,以“三聚焦”不断厚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

4.聚焦领导干部,在抓“关键少数”上精准发力。积极推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会议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再传达再学习,不断强化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意识。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机关,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统计领域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严守统计法律底线的思想认识。

5.聚焦统计人员,在抓“重要领域”上持续发力。积极推动市直各相关部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年内举办一期统计法治培训;梳理市直各相关部门咨询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结合各工作实际,采取“送法上门”“送学上门”等方式,主动将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送上门”。认真做好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推动干部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6.聚焦调查对象,在抓“关键岗位”上全面发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扣“五经普”等重点工作,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数据核查、工作调研等契机,对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报表制度培训指导;丰富宣传载体,开展“统计微课堂”活动,常态化普及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报表制度、主要指标解析等统计知识,不断扩大统计相关法规政策的普及面;梳理统计违法风险点,向企业法人及统计负责人等制作发放“违法风险提示卡”。结合“开门办实事”开放日、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着力提升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

三、坚持公平公正,以“三强化”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权威

7.强化执法检查,切实提高警示震慑力度。保持统计执法检查高压态势,畅通违法举报渠道,认真查处各类统计违法线索;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年内执法检查不少于50家;对数据核查发现问题较重、统计违法案件易发频发地区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加大经济普查执法检查力度。以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严格规范行使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统筹全市执法人员力量,“一盘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大对县(市)区执法工作和执法质效的督导力度,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8.强化贯通协同,切实提高统计监督质效。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巡察办、审计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银川市统计监督配合协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及时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共享监督信息,强化统计监督成果运用,推进协作配合向纵深发展。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措施,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根据其性质和影响,予以通报和曝光,切实增强对“数据腐败”行为的震慑。

9.强化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能力水平。采取专题辅导、交流互学等方式,从法律法规、执法流程、文书制作等方面,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升统计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增强行政执法能力;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国家、自治区统计局统计督察与统计执法工作;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与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做好考前辅导。

四、着眼夯基固本,以“三注重”不断推动统计数据规范化信息化

10.注重数据核查,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数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统计局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要求,加大与县(市)区统计局的协调联动,对数据异常波动、异常修改等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对重要指标、重点企业加大核查力度;加强数据跟踪监测,对数据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督促企业在报表期内及时修正,对已实地核查过的调查单位,继续开展线上核查,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范正确填报统计报表;对重点指标、易错指标等进行全面梳理归纳,制作“易错指标说明书”,对常见问题、提醒易错易漏关键点等进行解读、提示,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11.注重完善制度,切实加强数据监管力度。探索建立数据质量核查与执法检查衔接机制,进一步对核查重点内容、现场核查要点、线索移送标准等进行规范;坚持针对问题查找制度漏洞,针对漏洞完善制度机制,梳理近年来印发的工作制度,对《银川市统计局行政执法用语引导》《银川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制度》《银川市统计局行政执法音像社保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

12.注重提质增效,切实推进电子台账建设。梳理总结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互动交流等方式,做好电子台账培训,指导县(市)区专业人员建立电子统计台账工作流程,解答电子台账录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督促企业健全台账,确保电子台账应用落到实处;将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作为专业核查内容,推进企业依法依规设置电子统计台账;广泛宣传企业电子台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企业充分认识电子台账对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和统计工作效率的重要意义,共同规范企业统计工作流程、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五、立足常态长效,以“三抓好”不断巩固“三年行动”工作成果

13.抓好部门统计。认真落实《银川市地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规定》《银川市部门统计指导规范》,加强与各部门沟通联系,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将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纳入统计法治培训内容,主动对接有调查意向的单位,提前给予业务支持,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督促指导县(市)区统计部门加强基础规范化建设。

14.抓好更新维护。认真开展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更新维护,积极对接民政等部门,了解区划名称变更、区域变动情况,对有变动的街道办、社区进行核查,确保城乡划分数据质量;严格落实《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要求,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编办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收集、维护名录库数据。

15.抓好信用建设。贯彻落实各级信用部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以开展统计星级单位评定、统计信用联合奖惩、统计信用分类分级监管、统计失信企业认定和公示、统计信用承诺等系列活动为抓手,持续推进全市统计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企业统计星级单位评定与统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衔接机制;认真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统计星级单位,努力营造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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