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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04H/2024-00210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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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统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统计局 |
名 称: | 银川市统计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商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
各县(市)区统计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银川市统计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部分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马豫宁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刘 阳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徐梅梅 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科科长
赵培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科长
付海燕 市统计局商贸服务业统计科科长
梁新霞 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席 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科员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9月下旬,检查组随机抽取兴庆区、金凤区及贺兰县6家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一)市统计局检查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等。
2.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批发和零售业:2024年6月财务状况(E203表)中“营业收入”、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表)中“商品销售额”数据质量。住宿和餐饮业:2024年6月财务状况(S203表)中“营业收入”、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表)中“营业额”数据质量。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
1.营业执照情况。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亮照经营,是否按时公示年报信息。
2.经营情况。企业经营场所是否与实际注册地址一致。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配合工作。被抽查县(市)区统计局要通知相关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检查资料,做好配合工作;被检查单位的法人(法人不在的需明确授权委托人)、统计负责人、统计员在检查期间不要外出。
(二)监督检查纪律。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规范;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检查执法程序。
联系人:徐梅梅 0951-6889167
赵培元 0951-4113603
附件:1.商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2.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准备资料清单
银川市统计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商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
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时 间 | 单位详细名称 | 县 区 | 专业 |
9月24日 | 宁夏银川上陵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兴庆区 | 批零 |
银川市德隆楼餐饮有限公司 | 兴庆区 | 住餐 | |
9月26日 | 宁夏悦恒福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 金凤区 | 批零 |
宁夏龙御亲水会餐饮有限公司 | 金凤区 | 住餐 | |
9月27日 | 宁夏万易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贺兰县 | 批零 |
润德和威(银川)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贺兰县 | 批零 |
附件2: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 联合执法检查准备资料清单 请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统计人员、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在场配合检查,准备如下材料: | |
1 | 单位公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统计员身份证复印件 |
4 | 批零:2024年6月财务状况(E203表)、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表)报表 |
5 | 住餐:2024年6月财务状况(S203表)、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表)报表 |
6 | 2024年6月利润表 |
7 | 2024年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8 | 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或销售明细账 |
9 | 需要的其他资料 |
注:资料中“明细账”等附页较多资料可不打印,在财务软件中调阅检查后按需打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