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统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双随机、一公开”

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04H/2024-00210 发布日期:2024-09-19
发布机构: 银川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统计局
名 称:银川市统计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商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银川市统计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商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银川市统计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部分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马豫宁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刘 阳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徐梅梅 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科科长

           赵培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科长

           付海燕 市统计局商贸服务业统计科科长

           梁新霞 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席  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科员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9月下旬,检查组随机抽取兴庆区、金凤区及贺兰县6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一)市统计局检查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情况。括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等。

2.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批发和零售业:20246月财务状况(E203表)中“营业收入”、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表)中“商品销售额”数据质量。住宿和餐饮业:20246月财务状况(S203表)中“营业收入”、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表)中“营业额”数据质量。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

1.营业执照情况。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亮照经营,是否按时公示年报信息。

2.经营情况。企业经营场所是否与实际注册地址一致。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配合工作。被抽查县(市)区统计局要通知相关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检查资料,做好配合工作;被检查单位的法人(法人不在的需明确授权委托人)、统计负责人、统计员在检查期间不要外出。

(二)监督检查纪律。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规范;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检查执法程序。

联系人:徐梅梅 0951-6889167

            赵培元 0951-4113603

附件:1.商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2.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准备资料清单


银川市统计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商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

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时 间

单位详细名称

县 区

专业

924

宁夏银川上陵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兴庆区

批零

银川市德隆楼餐饮有限公司

兴庆区

住餐

926

宁夏悦恒福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金凤区

批零

宁夏龙御亲水会餐饮有限公司

金凤区

住餐

927

宁夏万易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贺兰县

批零

润德和威(银川)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贺兰县

批零

附件2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

联合执法检查准备资料清单

请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统计人员、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在场配合检查,准备如下材料:

1

单位公章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统计员身份证复印件

4

批零:20246月财务状况(E203表)、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表)报表

5

住餐:20246月财务状况(S203表)、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表)报表

6

20246月利润表

7

2024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8

20241-6月主营业务收入或销售明细账

9

需要的其他资料

注:资料中“明细账”等附页较多资料可不打印,在财务软件中调阅检查后按需打印。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