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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4/2021-0005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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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2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
名 称: | 关于撤销韩振宇等3名同志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通知 |
相关单位: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2014年1月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编),经审查,韩振宇等3人的二级运动员成绩不符合达级标准,现撤销韩振宇等3名同志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具体情况如下:
1、韩振宇,男,证书编号:2018300021003;代表金凤区参加2017年宁夏青少年锦标赛排球项目,获得男子乙组比赛第二名。因乙组不属于最高水平组,故该运动员不符合二级运动员授予标准;
2、刘宇,男,证书编号:2018300021004;代表金凤区参加2017年宁夏青少年锦标赛排球项目,获得男子乙组比赛第二名。因乙组不属于最高水平组,故该运动员不符合二级运动员授予标准;
3、李赢凡,男,证书编号:2018300021005;代表金凤区参加2017年宁夏青少年锦标赛排球项目,获得男子乙组比赛第二名。因乙组不属于最高水平组,故该运动员不符合二级运动员授予标准。
综上,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撤销以上3名同志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并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将上述运动员信息删除。
银川市体育局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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