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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5541882361/2023-0027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体育局 成文日期:2023-11-15
责任部门:银川市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3-11-15
名 称:银川市体育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的公示

银川市体育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的公示


一、行政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银川市体育局

()单位类别(性质):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19

()联系电话:0951-6854616

二、行政执法职责

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职权。

三、行政执法权限

银川市体育局执法工作仅限于银川市所辖区域内的体育行政执法工作。

四、行政执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民健身条例》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五、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和救济渠道

(一)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951-6722933

信函投诉:ycstyjgf@163.com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体育执法部门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银川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行政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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