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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5541882361/2022-00203 | 发布日期: | 2022-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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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体育局 | 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名 称: |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号“关于加快建设社区百姓健身房的建议”的答复 |
史明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社区百姓健身房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市体育局承办(市自然资源局及各县市区政府联合办理)。我局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群体科丁晓晶同志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9月13日与代表进行了电话沟通,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陆斌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推广建设社区百姓健身房,不仅有利于补齐公共体育服务短板,更有利于全民健身深入社区,方便百姓就近健身。《银川市贯彻落实体育强国战略推进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银全健发〔2022〕1号)提出“依托社区文化站,新建社区室内健身室,不断解决社区居民室内健身难问题,全面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全区域、全领域、全人群均等化”,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智慧健身馆、体育馆、游泳馆、冰雪项目综合体等中小型体育场所”。
《关于建设黄河流域体育公共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的实施方案》提出“实施‘百姓健身房’工程,在服务人口不少于1万人的社区试点打造‘百姓健身房’,健身房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设有氧区和无氧区,有条件的可设有操舞房,有氧练习器至少1种,无氧练习器种类至少3种,并配有专、兼职体育指导员开展公益巡场指导”,对百姓健身房的建设标准进行了明确。
下一步,我局将统筹考虑全市各大小区的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等情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规范标准的原则,逐步试点打造“百姓健身房”。
联系人及电话:丁晓晶,6854616、15121808999
银川市体育局
2022年9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