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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9/2017-1860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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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成文日期: | 2017-08-25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文广局 | 发布日期: | 2017-08-25 |
名 称: | 关于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发挥先锋 模范作用”工作的通知 |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畅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根据银川市《关于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的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各支部所有在职党员,都要选择到居住地社区、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下基层”联系点社区报到,亮明身份、接受监督、参与服务。居住地和单位相对集中的党员,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职业和社区群众需要,自行选择适合发挥自身特长的社区报到,
要切忌“一窝蜂”,避免到同一社区报到。
二、报到方式
1.报到登记。在职党员持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联系单》(附件1),到社区进行首次报到。新党员在入党后一个月内到社区报到。党支部要及时统计汇总报到情况,并分别填报《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登记表》(附件2)。
2.亮明身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社区党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其安排到一个党小组,明确一个志愿服务岗位,党支部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在职党员的有关情况。
3.开展服务。在职党员根据社区党组织的安排和自身实际,主要利用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时间到社区参与服务活动,全年一般不少于2次。每次参与服务活动的情况,由社区党组织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联系单》上进行登记,党员将回执联盖章后交回党支部,由党支部统一于年底交局党委。
4.统计反馈。在职党员每年12月1日前将持有的《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联系单》交所在党支部查验;并对联系单上登记的参与社区活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上交局党委。
三、职责任务
1.党支部职责任务。(1)做好总体安排。负责本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统筹安排和总体协调。(2)组织党员报到。做好思想动员,引导党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热心参与社区服务。(3)加强考核管理。定期了解党员在社区表现和服务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并进行考核评价。(4)帮助解决困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支持和帮助党员解决在社区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
2.在职党员职责任务。(1)了解社情民意。加强与居民群众的沟通交流,深入群众、融入群众,了解群众所想所盼,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意见。积极加入社区群众性社会团体,以党员的表率作用,带动社团自我管理、自我完善,成为社区与社团、社区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2)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结合“全民公益日”活动,充分运用银川志愿者网站,发布志愿服务项目,积极认领社区服务岗位或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团队,进楼栋、进片区开展多种形式的“1+N”志愿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协调解决群众实际困难。(3)开展“圆梦”行动。结合市直机关“你的心愿我来点亮——圆梦微心愿”活动,以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空巢老人、残障人士、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群体为重点,通过发放志愿服务心愿征集卡,主动认领具体、实在、易于解决的“小梦想”、“小心愿”、“小困难”,力所能及帮助群众达成所愿。(4)参与社区建设。根据自身特长和能力,认领1个以上社区志愿服务项目或岗位,主动公开党员身份,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管理和社区居民监督。参加助学助困、敬老助残、帮扶优抚、维权帮教以及社区文化、卫生、环保、平安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社区和谐稳定。(5)参与社区党建工作。主动参与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社区、服务群众、服务党员。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抓手,作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要与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紧密结合,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2.坚持领导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到社区报到,带头参加社区有关活动,带头服务社区群众,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榜样。要关心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经常到社区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3.强化统筹协调。党支部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中,要加强联动协作,做到简便易行、务求实效,避免不切实际、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党支部要定期研究解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使“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真正成为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4.重视结果运用。各党支部要重视社区党组织的评价结果和反馈意见,将其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评先选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局党委将“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年度考核和党组织书记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要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参加社区服务少于2次的在职党员不得评为优秀党员和优秀公务员,党员报到率低于90%的单位党组织不能评为先进党组织和三星级以上党组织。
附件:1.“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联系单
2.“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登
记表
中共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委员会
2017年7月13日
附件1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联系单
社区党总支(党支部):
我机关党员 同志到你社区服务,参与社区建设活动,请予以接洽。
党支部书记:
联系电话:
(机关党组织落款、盖章)
年 月 日
(下表由在职党员本人填写)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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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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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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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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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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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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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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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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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社区党组织填写后交在职党员单位机关党组织)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联系证回执联
(党员所在机关党组织名称):
你单位党员 同志于 年 月 日到我社区服务,认领 服务项目。感谢贵单位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执。
社区党组织联系人:
联系电话:
社区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登记表
单位: 年 月 日
编号 |
姓 名 |
性别 |
部门及职务 |
报 到 社 区 |
社区联系电话 |
报到时间(每次到社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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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印制和登记,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报单位党组织备案。未报到的党员,在“报到时间”栏内注明原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