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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853128N/2022-00074 | 发布日期: | 2022-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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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名 称: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00号“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推广的提案”的答复 |
张文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推广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承办。市文旅广电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3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公共服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5月10日电话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陈艳菊同志和文旅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志同志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中华文明、赓续中华文脉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在自治区文旅厅、银川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银川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秉持“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理念,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和保护力度持续加大,法规建设不断完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形成了系统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和热情显著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不断惠及人民群众。
一、加大非遗传承人培养力度
1.在政策扶持上发力。我国由政府主导推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走过了20个年头,国家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6年,宁夏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21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了修订)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现阶段征集修改意见)。银川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针对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代表性非遗项目申报等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制度,银川市文旅广电局与银川市级及以上传承人签订《银川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承诺保证书》,一方面为非遗传承人提供有效的保护,另一方面对传承人的义务和应尽责任进行明确的规范,以此适应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势发展,在完善保护传承体系的基础上,着力探索多种保护方式,在银川市营造良好有序的非遗发展氛围。
2.在人才培养上发力。自2008年银川市非遗中心成立以来,银川市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培养力度,通过实施传承保护记录工程,盘活本土非遗传承人资源,发掘民间传统文化能人,不断培育、壮大非遗传承人才。截至2022年3月,银川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信息已近万条,已建立国家级名录7项,自治区级名录70项,银川市级名录110项,国家级传承人7人(已故1人),自治区级传承人111人(已故2人),银川市级传承人88人。为加快非遗事业繁荣发展,做好人才储备工作,近年来银川市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把培养和引进各领域非遗行业人才作为战略工程,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积极构建以项目、传承人、传习所、传承保护基地、非遗研学体验场所“五位一体”非遗保护传承体系,积极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各项工作,鼓励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人开展创意研发和非遗衍生品的设计生产和展览展示活动,推动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邀请行业内知名学者来银或线上授课、指导,鼓励非遗传承人学习进修等方式,对传承人开展有针对性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工艺美术大师的带动、示范作用,通过“传、帮、带”等多种方式,培养一批有代表性的传承人和年轻骨干中坚力量。
为促进非遗传承人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全面提高,加强非遗科研和人才建设,银川市以人才培养为落脚点,力争在非遗研究和传承人培育上出成果,多年来在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大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宁夏财经学院开设贺兰砚制作技艺、蓝印花布印染、彩沙画绘制、剪纸、花儿等多门非遗类课程,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融合发展,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力度。通过有计划的教育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了高等院校的学术优势、科研优势、教育优势,在过程中大力培养专门人才。
同时相继举办了剪纸提高班、宁夏小曲培训班、非遗基层团队帮扶培训班(兴庆区月牙湖乡、永宁县闽宁镇、贺兰县广荣村)、编结培训班、贺兰砚制作技艺培训班、由非遗传承人教授麻编、皮艺制作、手鞠球等技艺,免费为群众尤其是留守妇女、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累计每年培训2200人次。组织邀请国家级、自治区级、银川市级权威专家进行研讨认证,并积极支持项目传承人参加国家、自治区各级专家研讨会及培训班进行文化交流与学习。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1.专项资金扶持。在对项目合理保护的基础上,进行传承性的文化产业开发利用。国家财政对贺兰砚制作技艺、宁夏小曲拨付专项经费;同时银川市每年分别对银川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非遗传承基地给予专项补助。现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每年传习补助2万元(国家专项补助),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5000元,银川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1000元,银川市非遗传承基地5000元,其他各县市区对其认定的县(区)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逐步实施适当补助;每年评选出一批优秀非遗传承基地、项目保护单位、个人给予一定的补助。为持续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银川市文旅局不断提交申请报告,督促自治区和银川市财政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的支持力度,按照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相关实施方案,切实履行地方政府应承担的支出责任。
2.政府主导、多方支持。银川市采取政府主导,其他组织、机构、团体广泛参与非遗保护的方式增加资金投入,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搭建平台。在近3年来疫情影响文化交流发展的大形势下,银川市文旅广电局积极对接各大商圈、旅游景点、乡村社区,帮助传承人建立工作室、传承基地、研学基地等,并为传承人争取减免租金、减免纳税、开办个人作品展等一系列举措;鼓励支持传承人以技创业,结合项目特点采用独资、参股、合作等方式注册成立公司或机构,开展非遗项目的研发设计、展示销售、品牌推广、基地建设等产业化,用好“非遗项目”主角、唱好“文化经济”大戏,在保存原有项目特色的前提下加以创新,不断加强理论、学术研究,以创新求发展,打造自己的非遗品牌,将非遗衍生产品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
三、加大传播与推广力度
1.开展非遗全社会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了提高全社会的非遗保护意识,银川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自2016年至今,银川市打造非遗特色品牌,以传统节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为依托,以“我们的节日”、“塞上风物”银川市非遗作品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主题,每年举办各类展示展览、文艺演出活动20余场,展出作品万余幅;连续举办3届“宁夏小曲巡演活动”、3届“贺兰砚制作技艺大赛暨贺兰砚文旅商品创意大赛巡展活动”,通过比赛的形式激发各级传承人、非遗爱好者的创作和表演兴趣,选拔一批能说会演且技艺精湛的传承人、非遗爱好者,在全区进行巡展巡演。通过对外展览展演活动,让银川市非遗走出去,充分展现自身魅力,让参观者能够形象地感受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以及精神内涵。
2.广泛开展非遗进校园。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银川市多部门联合组织“非遗进校园”活动,开展“非遗小小传承人计划”,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列为特色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具有代表性的非遗项目纳入中小学校本课程,在校园内组织开展非遗图片展和非遗展演活动,通过精彩的展演以及图文并茂的图片展,让学生亲近非遗、感受非遗、热爱非遗, 积极参与非遗的传承,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立非遗课堂和非遗传习所,聘请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担任传承教学任务,目前共有包括银川二中、景博中学、兴庆区一小、西夏区兴泾回中、银川第五中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金凤区第一小学、西夏区小学、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灵武回中、贺兰一中、银川十中等12所学校成为市级、自治区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努力将非遗与中小学课堂教育紧密结合,让优秀传统文化后继有人、永续传承。
3.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银川市在坚持守正创新,有效保护前提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在镇北堡影视城、大阅城观光夜市、宁阳店地下广场等众多热门消费场所设立非遗保护基地,同时充分挖掘非遗特色,设计出极具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通过非遗文创工坊量产,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和消费附加值,还能带动周边居民再就业。在景区举办“非遗进万家 文旅展风采”宁夏黄河流域系列活动、旅游消费季暨非遗文化大集、“非遗购物节”等,让“非遗+旅游”玩出新花样,释放新活力。
4.开创非遗赋能乡村振兴样板村。银川市不断探索发现一批非遗资源富集的村庄,将非遗与古村落、古民居结合起来,紧紧围绕非遗和乡村体验,大力鼓励乡村旅游项目策划和内容建设,如永宁县闽宁镇、贺兰县星光村、兴庆区月牙湖乡等,充分发挥皮影、编结、面塑、糖画等大众喜闻乐见的非遗项目的优势,逐步打造一批非遗特色村镇,通过非遗赋能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带动留守妇女、移民村民再就业,提高家庭收入。在满足游客吃、住、享需求的同时,全面讲述地方非遗故事,先行先试非遗赋能乡村振兴样板村建设。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薛菲 688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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