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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543031W/2023-00057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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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随着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内涵的不断深化,以及全国爱卫会印发的《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全爱卫发〔2021〕6号)等文件的实施,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为切实做好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巩固深化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高我市病媒生物防制水平,控制和减少虫媒传染病的发病率,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银川市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发布<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 居民区>等7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20〕17号)中居民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5类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银川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杨霞 联系电话: 8575026 联系邮箱:ycaiweiban@163.com)
银川市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成果,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城镇标准》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线上评估和现场评估取得良好成绩,切实开展好2023年银川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控制和减少虫媒传染病的发病率,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病媒生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中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工作方针为指导,按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方法,遵循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科学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通过宣传发动、环境综合治理、药物集中统一灭杀等活动开展,使我市病媒生物防制水平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C级及以上标准。
二、组织领导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遵循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坚持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鼓励个人和家庭搞好居家卫生的方针。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行单位责任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等要建立日常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病媒生物孳生、繁殖和扩散,避免和减少病媒生物危害的发生。
(一)爱卫会组织领导,发挥统筹作用
各级爱卫会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宣传、发动、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二)各县(市)区加强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派出机构,要落实以属地为主的主体责任,街道办事处、乡镇(园区)应当按照市、县(市)区爱卫会的部署,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对老旧居民小区、公共环境(指居住区的外环境、公用楼道、地下设施,人群聚集活动的广场绿地,以及民生设施、市政设施、环卫设施等)、“七小行业”(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便民市场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所需必要经费予以安排,保障病媒生物控制工作顺利开展。
各县(市)区爱卫会要结合本区域特点,发挥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网络作用,制定并实施本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各街镇、各成员单位、各重点单位的组织发动和工作部署,开展宣传动员、人员培训、集中控制、监督管理、重大活动保障、应急处置、检查考核等工作;畅通病媒生物防控建议与投诉渠道,完善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认真解决问题。
(三)成员单位各尽其责,强化监督指导
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既是宣传发动者,又是具体执行实施者,要充分发挥部门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主动把病媒生物防制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之中,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和行业为主的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发动,督促指导,促使各类单位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和病媒生物消杀控制和防鼠、防蚊、防蝇等防制设施建设。
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疾控和健教部门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预警信息、防控指导、应急处置、控制督导、效果评估以及健康宣教工作。组织和监督面积超过500㎡以上大型宾馆开展“三防”设施建设和维护,有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消杀机构组织开展集中消杀。
2.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时修订并下发我市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指导并组织开展好病媒生物监测预警报告工作,做好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和消杀评估、考核等工作,定期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市及辖区爱卫办,共同做好孳生地调查等工作。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管辖范围内农贸市场集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针对2022年农贸市场存在的蟑螂、蝇类密度、侵害率高的情况,积极发动市场开办方、各产权单位开展灭杀工作,并督促检查商户进行“三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在食品经营的区域,可采用灭蝇灯、苍蝇拍、粘鼠板、粘蟑板等物理方法及时灭杀“四害”。
4.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爱卫办负责组织监督指导畜禽养殖场集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2022年病媒生物密度监测蚊蝇的五类监测点中,农村牲畜棚年平均密度最高,是目前病媒生物防制的重点区域。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辖区爱卫办要监督指导畜禽养殖场做好内部环境卫生治理和蚊媒为主的病媒生物消杀;指导养殖户落实仔猪乙脑疫苗免疫接种,做到疫情防控关口前移。
5.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园林绿化病虫害防治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近年来居民反映的蚜虫危害,要尽早组织预防措施以及统一消杀,防止蚜虫分泌物喷施到地面影响城市景观和居民出行。督促公园管理方,通过集中消杀和环境治理,落实病媒生物防制责任。
6.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对商业综合体、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监督商超等单位做好周边环境卫生清洁,有食品出售、储藏的必须完善“三防”设施,有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消杀机构开展集中消杀。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汽车站、火车站等单位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汽车站、火车站负责在人群聚集场所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站内病媒生物防制的日常管控中可通过安装防制灭蝇灯、粘蟑板等及时消杀“四害”。
8.市市政管理局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垃圾中转站、直运站、公共厕所等场所病媒生物防制,监督指导辖区管辖范围内垃圾中转站等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垃圾中转站等管理单位要做好周边环境清洁完善“三防”措施,统一采购发放消杀药品,有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消杀机构组织开展集中消杀。
9.市水务局组织开展直管范围内河道水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典农河、二排沟等水域水草茂盛,是蚊虫孳生的重要区域。河道水域要通过定期开水闸冲刷河道,及时清除水草、水面浮游植物等环境治理方式,清除蚊虫孳生地。
1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在建工地、储备用地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务必要监督物业管理机构做好管辖范围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运容器密闭化、消除不正规垃圾堆放点、灭鼠毒饵站及时补充药饵,并在健康教育宣传栏展出病媒生物防制相关内容。近年来部分小区设有水池等景观水体,可通过放养观赏鱼或柳条鱼;对暂时不能清除的积水(污水坑、工地地下建筑)可使用杀虫剂灭蚊。
三、工作内容
(一)广泛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宣传
1.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专业知识培训。疾控部门要制定病媒生物控制培训和宣传计划,开展针对病媒生物控制专兼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对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七小”行业等重点部门人员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的基础性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基本防制知识和防制能力。
2.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宣传普及。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海报、宣传彩页、健康教育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及电子屏、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各类新媒体,有针对性地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普及“乙脑”、出血热和非洲猪瘟病毒等由病媒生物传播的传染病防治知识。重点加大机场、汽车站、火车站以及商场、超市、社区、公园、学校等人群聚集场所的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完善公共场所防疫卫生制度,增强居民对病媒生物危害的认识和有疑似症状主动就医的意识,普及病媒生物防制知识,掌握正确的防控方法。
3.病媒侵害信息收集与处置。一是各县(市)区要利用病媒生物危害与控制咨询电话或网站等公开渠道,鼓励市民通过多种形式反映病媒生物危害情况,自觉参与除害防病工作。二是各责任单位要对居民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相关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有反馈、有回访。三是逐步建立为市民提供咨询、技术指导、购买药械等服务平台。
(二)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和治理
1.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是病媒生物防制的基础性、前提性工作,调查结果关乎防制工作成效。一是各县(市)区疾控部门需制定孳生地调查方案,开展不同类型孳生地调查,并注意保留调查的原始资料。二是各县(市)区疾控部门要充分掌握辖区孳生地本底情况,并建立包括类型、数量、分布等在内的孳生地台账。三是各县(市)区疾控部门要定期检查孳生地,并保留检查的原始记录,及时更新台账。
2.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地主要类型和环境。一是蚊类孳生环境主要有室内外各种积水,污水(阴沟、明沟、排水井、浊水塘、臭水坑)、垃圾堆积地、杂草丛等,各类景观水体、以及城市内河、湖等大型水体,农村畜禽养殖区域等。二是蝇类主要孳生场所有生活垃圾及收集、清运、消纳的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场所如垃圾桶、垃圾车等,粪坑、畜舍、厕所、农贸市场、肉类加工地、餐厅、厨房、工地等。三是鼠类主要栖息或侵入的孳生场所有宾馆、饭店、小餐饮店、单位食堂、商场、超市库房、农贸市场、粮库、粮油门市部、垃圾收集站、建筑工地、下水通道、闲置房屋和杂物堆放处等。四是蟑螂主要孳生场所有宾馆、饭店、小餐饮、居民小区、超市、商场、医院、农贸市场等。
3.孳生地治理措施。一是根据各类积水、生活垃圾等不同类型的孳生地,制定不同类型的孳生地相应的治理方案,有生活垃圾管理、积水容器管理、下水道口管理等日常管理措施。二是孳生地处理选择的方法合理、可操作。环境改造主要通过“封”“清”“填”“疏”“排”(封盖盛水和垃圾容器、污水沟等;垃圾日产日清;填平沟洼、废弃水塘水沟等;疏通沟渠及岸边淤泥杂草;排清积水)五种方法开展防制活动。环境处理主要包括水生和陆生植被控制、河道水闸冲刷、家庭水缸与养花容器定期清洗、垃圾收运系统密闭化管理、家禽和家畜饲养环境的定期清洗和预防病媒生物侵入的设施建设等六方面内容。
(三)以环境治理为主,统一组织防制工作
1.以现有活动为载体,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各县(市)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和组织开展全国“爱国卫生月”和自治区“爱国卫生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等,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和居民,把病媒生物孳生地的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村)、单位和家庭。各县(市)区组织开展春秋季清理各类卫生死角,清除鼠、蟑孳生环境;夏秋季组织清除积水、陈腐垃圾等蚊蝇孳生环境;冬季组织农村地区定期清理“三堆”,清除越冬蚊栖息环境等活动。
防制方法可参照《关于发布<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 居民区>等7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20〕17号)中居民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类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进行。
2.查找重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各县(市)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国家卫生城市管理要求,进一步关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及周边、老旧和无物业居民小区、背街小巷、“七小行业”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主动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发挥各级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各部门、各街镇及时整治,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整体质量,巩固卫生创建成果。
(四)适时开展集中统一药物消杀
在广泛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对病媒生物密度高、侵害程度高的区域,在具备药物消杀条件的情况下,可聘请专业消杀队伍开展病媒生物的集中灭杀。
1.银川市开展集中统一药物消杀活动。一是春(秋)季三区部分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灭蝇、灭蟑等活动。在地下管道、暖气沟等病媒生物孳生地,主要通过烟雾熏杀方式进行集中消杀,消杀区域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配合工作。灭杀工作开展前,中标的消杀公司自行做好灭杀区域的灭前蚊蝇等密度监测。三区爱卫办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配合,全程跟进消杀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在市爱卫办各类应急消杀中配合做好服务质量的监督。二是夏秋季在市区部分公共区域、水域等病媒生物易孳生繁殖地段开展6轮次的集中灭蚊、蝇工作。公园中绿地采取烟雾熏杀或滞留喷洒方式进行;对自治区党委周边、中山公园等大中型水域、湖泊湿地采用在浅水层施撒灭蚊幼缓释剂消灭孑孓,控制成蚊孳生。三是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购蚊、蝇、蟑螂防制药品等向居民免费发放。
2.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办)根据居民反馈情况,统一组织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由物业公司实时开展蚊、蝇、蟑消杀,布设灭鼠毒饵站并做好补充投药等消杀工作。每年6月底和11月底前,由物业办向市爱卫办统一报送物业公司开展消杀活动总体情况。
3.各县(市)区爱卫办每年应按照人均1.5元消杀经费,根据常住人口数量投入相应消杀经费,针对孳生地调查情况和居民反馈,统一开展辖区内药物集中消杀活动。
4.用药规范,剂型选择合理,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不得存在禁用药、过期药和过度用药等情况,不同场所剂型选择合理。所选择的有害生物防制机构要具有病媒生物防制的相关资质和操作规程及相应药械操作规范。
(五)病媒生物监测调查
1.开展蚊、蝇、鼠、蟑等重要病媒生物监测。一是要注意留存原始记录,记录规范,数据详实。二是监测点要涵盖主要场所及各街道(乡镇),定期通报或反馈病媒生物危害情况。三是监测方法选用合理,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能够有效指导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并留存监测方案和记录。
2.开展重点行业、区域病媒危害调查。一是以街道为单位,定期开展对社区、农贸市场、餐饮、医院、车站、垃圾中转站等重点场所的病媒生物危害调查,并留存危害调查记录。二是掌握重点行业病媒生物防制开展情况,留存餐饮、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工地等重点行业病媒生物防制记录和总结报告。
3.抗药性监测。按国家标准,制定抗药性监测方案,进行蚊、蝇、蟑螂抗药性监测,每年至少开展一种当地常用杀虫剂抗药性检测。
4.根据工作需要,由市疾控中心定期向市爱卫办提供自治区爱卫办组织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单项考核报告和蚊、蝇、鼠、蟑密度考核报告及结果(A、B、C级)。银川市集中统一灭杀工作完成后,由市疾控中心对灭后效果进行监测,并出具消杀效果评估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各项投入,发挥联动作用
各县(市)区爱卫会要加大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投入,落实好人力、物力、财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应急控制
各县(市)区爱卫会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季节性特点,制订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宣传动员,切实开展好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和减少虫媒传染病发病率。根据蚊虫密度监测报告,在蚊虫密度较高时,辖区和各责任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行动,有力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并向市爱卫会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要有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日常控制活动的资料,如活动记录(图片、视频等)、总结、用药情况记录等;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开展专项控制活动,要保留相关记录。
(三)及时督导检查,确保防制质量
辖区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按照市爱卫会要求部署,及时组织开展防制活动,并于10月底前报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总结(电子版和正式带章OFD、PDF版,均可通过邮箱报送)。对于病媒生物防控不力的单位,市爱卫会在国家卫生复审等督导检查中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考核等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附件: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居民区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