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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0/2020-00095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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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市卫健委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20年银川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宁夏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办发〔2020〕239号)要求,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2020年银川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银川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
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要求,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宁夏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办发〔2020〕239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各县(市)区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确定培训人员名额,原则上从获得自治区级“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称号,且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工作的注册全科医生中遴选4名,各县(市)区卫健局联系本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开展培训(具体培训名额见附表)。
(二)骨干乡村医生培训。各县(市)区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确定培训人员名额,原则上从自治区级“群众满意的村卫生室”称号,且具有2名及以上村医的村卫生室中选派17名村医开展培训,各县(市)区卫健局联系本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开展培训(具体培训名额见附表)。
(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业务骨干。各县市区从辖区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派10名妇产科、中医、放射、B超、检验等临床急需岗位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各县(市)区卫健局联系本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开展培训(具体培训名额见附表)。
二、培训方式
本年度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实行线上基础培训和线下实践操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上培训。2020年,全市基层卫生人员均可继续免费注册并登录中国继续医学教育平台进行线上学习,学习结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凡遴选参加线下各项目培训的人员,必须完成国家统一线上培训。
学员可凭手机号登录平台学习系统(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后,即可进行线上学习。项目定向学员须于8月30日前完成不少于两个项目包(10个学时)的学习。项目非定向学员须在登录平台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可参加相应类别学习,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书。
(二)线下培训
2020年,项目定向学员须在8月30日前完成线上学习,再进入线下培训。其中,乡村医生、临床业务骨干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线下培训,骨干全科医生培训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线下培训。完成线下培训,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获得相应的国家级医学教育学分。
三、培训内容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培训。按照项目培训大纲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级卫健局指定医院临床实践进修学习1年,重点强化全科医学理念,提高基层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危急重症病人急救、常见症状的鉴别诊断和处置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健康管理、康复、公共卫生等服务能力。
(二)骨干乡村医生培训。按照项目培训大纲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级卫健局指定医院临床实践进修学习90天。重点培训各种适宜技术,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见慢性病的管理、健康教育、中医药服务技术、常见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
(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培训。按照项目培训大纲在规定时间内到银川市指定医院临床实践进修学习120天。重点培训妇产科、中医、放射、B超、检验等临床适宜技术实际技能规范操作。
四、培训经费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培训。文件下发之日起脱产进修培训1年。安排培训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主要用于学员的绩效、食宿、交通、生活及带教老师等培训方面的补助。
(二)骨干乡村医生培训。文件下发之日起脱产进修培训90天。安排培训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主要用于学员的误工、食宿、交通、生活及带教老师等培训方面的补助。
(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专业技能培训。文件下发之日起一年内脱产进修培训120天。安排培训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主要用于学员的绩效、食宿、交通生活及带教老师等培训方面的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自接到文件之日起,积极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培训工作方案、确定培训基地、按照培训人员名额组织基层按照要求报送培训人员信息,并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开展培训。
(二)严格监管。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对以上3类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加强管理,确保培训出勤率和培训的绩效评价,确保培训质量。各县市区管理员必须依托管理平台,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统一管理,对在线注册、线上培训、线下培训、过程考核、评价管理等流程进行全面监管,学员报名、学员匹配,基地匹配、基地考核、学员考核、过程考核、结业考核等所有线上、线下培训过程均在平台上完成。严格项目资金使用,重点用于脱产培训学员的住宿、生活、误工等方面的补助,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其他用途。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对培训期间学员的学习效果和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培训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实施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通报制度,并纳入工作考核。
(三)加强考评。自治区、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在本年度工作结束后,将组织人员对培训期间的培训制度建设、组织管理、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参与情况和培训效果、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绩效考评,评定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考评成绩低于60分的县市区相应扣减2021年度的补助经费,同时,各县市区在每类短期和中长期培训结束后要对每位学员进行培训效果鉴定,并将鉴定结果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处。
附件:1、银川市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名额
及经费分配表
2、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学员遴选名单
3、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绩效评价表
4、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人员鉴定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