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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63606X7/2023-00118 发布日期:2023-10-07
发布机构: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关于建设银川市妇女儿童传染病救治中心”建议的答复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关于建设银川市妇女儿童传染病救治中心”建议的答复

顾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银川市妇女儿童传染病救治中心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办理。市卫健委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423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市卫健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项目办)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分别510日、516725日约见了提建议代表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卫健委主任章玉明同志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现有发热门诊为临时建筑,建筑面积650㎡,设置床位18张,候诊区、治疗室、留观室以及医疗设备均不能满足服务需求,且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在应对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银川市传染病救治基础设施落后,应急救治能力不足等方面问题。现阶段亟需加强和完善银川市传染病医疗资源配置,健全优化重大传染性疾病救治体系,做好全市乃至全区孕产妇和儿童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二、建议办理情况

市卫健委高度重视,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组织安排精干力量就做好建议办理制定了工作方案,指派专人负责与代表联系沟通,推进建议落实落地。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印发的《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中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所有儿童专科医院都要在医院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的要求,市卫健委拟在金凤区平湖巷以西、培华路以南、望海路以北(市妇幼保健院阅海分院院内)实施银川市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即建设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传染病综合防治楼。该项目已列入《银川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并纳入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55日,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赵旭辉同志在调研推进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情况时,专程赴市妇幼保健院听取了该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并作了指示要求。516日,市卫健委、发改委和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邀请代表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和讨论。市卫健委先后就项目设计、资金来源等事宜向自治区卫健委作了汇报沟通,并邀请自治区卫健委信息规划处负责同志对项目规划设计进行了现场指导。市妇幼保健院充分利用市发改委预拨的12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聘请第三方公司对项目进行了规划设计,编制了项目建议书。该项目总建筑面积8300㎡,地上六层,主要建设内容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留观室、隔离产房、隔离手术室、PCR实验室、辅助用房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足部分由市本级财政解决

今年4月,市卫健委会同发改委积极争取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市妇幼保健院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60万元,主要用于可转换重症病房(ICU)医疗设备购置,切实提高该院新冠疫情应急救治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积极有序推进该项目落地建设,下一步市卫健委将组织指导市妇幼保健院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认真做好项目立项、稳评及审批等前期工作。同时,市卫健委将会同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国家部委和自治区厅局汇报对接力度,及时掌握政策动向和资金支持重点,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支持,待资金到位及时组织实施建设。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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