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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0/2021-00101 | 发布日期: | 2021-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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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市卫健委 |
名 称: | 关于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的通知 |
各县(市)区卫健局,委属各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委机关各科室: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为增强各县(市)区卫健局行业监管责任意识,提升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法制管理和消防安全意识,加大防火、初期灭火自救学习培训和演练力度,调动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决定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9月16日(周四),下午14:30,在市口腔医院(新院)16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市卫健委各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卫健局局长、分管局长、安全生产专干;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干;各民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干;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
(一)书面传达相关文件精神。
1.《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办发〔2021〕55号);
2.《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贯彻落实陈润儿书记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及安全防范视频调度会议精神的通知》(宁安办〔2021〕88号);
3.《银川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安全工作的通知》(银安办发〔2021〕41号)。
(二)邀请银川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理事长、国家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培训师孙泉,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培训(14:30—16:00)。
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
2.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3.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
4.安全生产相关案例分析讲解。
(三)邀请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6:00—17:30)。
(四)卫健委分管主任讲话(17:30—18:00)。
四、会议要求
1.请各单位收到会议通知后,及时落实参会人员,无故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需向委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安排其他负责同志参加。参会人员于9月 16日(星期四)下午14:20前,就座完毕。
2.请市口腔医院做好会务服务保障工作,委办公室负责会前签到,对无故缺席人员,会后予以进行通报。会议期间,请与会人员关闭手机,勿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同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3.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落实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掌握自救互救知识,确保消防安全不出问题。
联系人:王倩莹 联系电话:6889080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