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55号)有关要求,构建更高水平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有效促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及时主动公开卫生健康领域的各项重要政策、文件,依法依规做好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政策制定过程中,按要求就相关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时更新委领导班子成员、委属单位信息,按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年报、行政权力运行、人员招聘等信息。做好政策性文件精神解读,解答好有关生育政策、养老托育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2023年通过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76条,通过“银川健康”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92条,微博发布信息10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为网上申请7件,上年度结转0件,本年度办结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和政策问答平台建设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3〕7号)要求,全面检查委门户网站发布的政策文件,完善必填字段,补全公开要素。按要求设置政策文件及解读专栏,梳理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补全缺失文件,确定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清单目录动态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3〕8号)安排,梳理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力求公开事项全面精准、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填写完整、避免漏项,做到政务公开基本目录与实际公开内容保持一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为民、便民、利民、惠民”为根本出发点,对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3年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55号)具体规定,强化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发现错链、无法下载附件等问题并予以修改完善,维护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全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推动卫生健康政务宣传形成集群效应。进一步发挥“银川健康”矩阵龙头作用,着力提高原创力和影响力。参照优秀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和优化,满足公众通过不同终端访问网站的需求,提升网站访问体验和服务能力,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
(五)监督保障。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每日信息发布工作,同时对信息内容质量、栏目更新情况等进行日常巡检,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银川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提升信息化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履职能力,维护政务公开工作秩序,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委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栏目有待进一步优化,对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规范信息管理。二是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坚持合法合规、便民实用、及时主动的原则,规范公开公共服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银川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托育政策推送力度。依托银川健康微信平台做好托育服务政策推送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二是加强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政务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信息。规范编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和2022年部门决算,并及时在委网站公开。三是及时更新机构信息和人员招聘信息。在委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委领导、内设机构、委直属单位信息。及时发布人事任免、人员招聘等信息。四是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通过在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开展“政府开放日”“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拉近医院与市民之间的距离。同时,广大市民建言献策,对改进医院服务方式、提高医疗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五是规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2023年,共主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9件,其中,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20件,按时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保持在100%,并按照规定在委门户网站将建议提案内容与办理结果同步公开,公开率达100%。
(二)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机关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s://wjw.yinchua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889063(仅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咨询);传真:0951—6889090(请注明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收)。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