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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848F/2024-0005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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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信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信访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13 |
名 称: | 银川市信访局关于举办《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两周年主题集中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
银川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银川市信访局关于举办《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两周年主题
集中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局,银川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两周年主题宣传工作部署,银川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局决定于2024年5月13日上午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二、地点
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在光明广场,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其他县(市)区在本辖区同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三、活动主题
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四、参加单位
(一)邀请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高级法院、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信访局、妇联、总工会参加集中宣传活动。
(二)邀请银川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市委社工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信访局参加集中宣传活动。
(三)邀请兴庆区相关部门:兴庆区信访局、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
共计参加人员(100人):自治区相关部门(35人)、银川市信访局(10人)、市直部门(20人)以及兴庆区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35人)工作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信访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主办单位在宣传现场为各参加活动单位准备展台及部分宣传资料,参加活动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可另行准备宣传资料。主会场由兴庆区政府做好宣传场地外围氛围营造及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重点,突出活动主题,精心组织一系列丰富多彩、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由市、县宣传部门落实新闻媒体记者,做好活动宣传报道。要坚持紧贴实际、紧贴生活,创新形式载体,切实增强《条例》学习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拓宽宣传广度深度,进一步扩大《条例》宣传影响力。
(三)做好氛围营造。各级各部门要紧扣活动主题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活动顺利、成效显著。各县(市)区于5月18日前将集中宣传活动情况报银川市信访局。
请参加5月13日上午兴庆区光明广场集中宣传活动的市直部门(单位)于5月11日前将联络员姓名及手机号、参加活动人数,以宁政通方式发送市信访局张佳乐。
联系人:王文霞,6889191或13895192016
银川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银川市信访局
2024年5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