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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2/2018-0919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8-02-23
责任部门: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2018-02-23
名 称:关于在市民大厅总咨询导办台开展轮值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市民大厅总咨询导办台开展轮值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 

  为提升市民大厅服务,规范咨询导办工作,提供亲切阳光,贴心高效的政务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市民大厅一楼总咨询导办台开展轮班执勤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轮值范围:各处室全体工作人员。 

  二、轮值方式:综合处按照半天1批、一批3人的方式,制定每月轮值排班表。每批轮值人员由1名在编人员和2名聘用、帮办人员构成。 

  三、轮值要求 

  1.导办台轮值工作涉及到的各处室应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和调度,根据轮值班时间表提前安排工作交接,配合轮值工作顺利实施。 

  2.轮值人员要做到个人服从组织的决定,根据轮值时间表提前及时移交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轮值安排的,将给予批评教育、扣除绩效和相应的处分。 

  3.轮值人员要按照银川市民大厅政务服务礼仪标准流程确定的形象、礼仪、服务要求,为市民提供“超五星级”服务。 

  四、轮值岗位职责 

  1.接受群众有关窗口设置、办事程序等事宜的首问咨询; 

  2.负责指引群众进入拟办理事项对应的大厅;对不在市民大厅办理的事项,应尽量告知群众其他查询和办理的途径; 

  3.根据实际需要,将老、弱、病、残、孕等服务对象引送至大厅导引服务台,由大厅咨询导办员协助办理服务; 

  4.负责收集整理群众对市民大厅及窗口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其他 

  1.综合处应在2月24日前做好第一周轮值排班和市民大厅相关资料的整理、下发工作。各处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市民大厅办理事项、窗口设置、服务要求等内容,保证服务质量。 

  2.自3月起,每月排班表应提前3天发布。各处室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人员的,须提前2天报综合处备案。 

  3.轮值工作自2018年2月26日起试行。A5、B5厅导办台轮值工作制度由各厅负责领导同志分别制定,兴庆区、西夏区延伸服务窗口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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