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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2/2019-0001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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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1-2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19-01-24 |
名 称: | 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优先优待服务工作的通知 |
驻市民大厅各单位、窗口:
为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全面做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和保障工作,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共服务机构优待退役军人办法(试行)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19〕1号)(以下简称《优待办法》)要求,驻市民大厅各单位、窗口要开通退役军人优先优待服务窗口和通道,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义
在市民大厅等公共服务领域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优先优待服务,对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提高广大退役军人的使命感、荣誉感、获得感,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浓厚氛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工作措施
(一)驻市民大厅各单位、窗口要立即制定提供优先服务具体措施,优化相关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缩减办理环节,形成优先服务长效机制,确保退役军人优先优待服务政策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窗口要按照要求开通退役军人优先服务窗口和通道,原则上在现有窗口的基础上开通优先服务窗口,有条件的可以将机动窗口设为优先服务窗口,确保窗口资源合理利用。
(三)提供优先优待服务的窗口要设置规范、醒目的“退役军人优先”服务窗口标识标牌,标牌制作与安装要达到醒目、庄重、美观、得体的要求。
(四)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退役军人优先优待服务政策,熟知优先优待的人员范围、服务的方式方法,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按照《优待办法》规定,优先优待人员范围包括退役军人、士兵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窗口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做好的退役军人优先优待标识设置和优先优待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为《优待办法》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证。
(二)强化督导考核。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于本月31日前对驻厅各单位、窗口落实退役军人优先优待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把落实工作与绩效考评挂钩,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进行书面通报。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窗口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知晓退役军人优先优待的政策规定,在全社会营造优待、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提高广大退役军人的使命感、荣誉感、获得感。
各单位、窗口请于1月29日(星期二)前将优先优待服务窗口号、办事人员、联系电话、标识标牌摆放等窗口设置情况纸质(盖章)报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行处A717室或传真至5555545,电子版发至ycspjyxc@163.com。
银川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张海棠,555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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