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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2/2019-0010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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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7-22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07-22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工作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工作水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19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姜峰,5555799)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工作水平工作方案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工作水平的工作方案》、自治区文明委《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的实施方案》及市文明办《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工作水平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和集中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构建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建设
1.梳理行政审批《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根据国家部委已经制定的52个联合奖惩备忘录,梳理行政审批《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明确适用主体、奖惩情形和法律依据,为全面推行行政审批领域联合奖惩打牢基础。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和宣传室
配合科室: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2.优化系统操作流程。推进政务服务系统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构建一体化的信息应用体系。优化升级审批系统功能,重点完善联合奖惩、信用核查等功能模块,积极推进各类红黑名单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牵头科室:网络技术室
配合科室: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3.依法开展联合奖惩。根据行政审批《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被列入各类“黑名单”的失信主体,在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中依法采取关闭绿色通道、取消容缺受理和限制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等惩戒措施;对被列入各类“红名单”的守信主体,在办理行政审批中给予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和同等情况下优先办理等激励措施。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情况及时在审批系统中进行反馈。
牵头科室:各业务科室
配合科室: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4.制定《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信用监管办法》。结合《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市场主体监管办法(试行)》及《银川市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审批容缺承诺制实施意见(试行)》制定我局工作制度,对信用应用场景、联合奖惩流程等进行约定。对于行政审批中应当依法予以失信惩戒而未实施惩戒的,或因未惩戒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济损失的以及对守信主体不依法给予激励的,明确责任后果。
牵头科室:运行及业务督办室
配合科室: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9年8月10日前
(二)开展专项整治
5.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专项治理。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处理整改,跟进问题企业整改信息公开,做好开建、储备项目环评全方位信息公开,实现环保信息公示透明化。做好项目环评全方位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进行环保信息公示。针对“未批先建”等环评违法行为,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依法对严重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企业和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的环评机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牵头科室:立项审查室
配合科室:各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
6.无证行医、非法医疗问题专项治理。配合卫健部门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探索建立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信用档案,对被纳入非法行医黑名单的失信主体,在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等环节实施信用奖惩制度。
牵头科室:市场服务二室
配合科室:市场服务一室
完成时限:长期
7.不执行法院判决问题专项治理。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办理市场准入、股权变更等业务时进行限制,防止被执行人通过新注册企业逃避惩戒及转移资产资金等行为。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和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
牵头科室:市场服务一室
配合科室:各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
8.拖欠工资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严格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牵头科室:施工许可室
配合科室:各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
9.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配合民政部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对民政部门通报的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注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动员社会力量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及其违法行为。及时公布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及预警信息,建立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
牵头科室:市场服务一室
配合科室:各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
(三)加强宣传教育
10.强化诚信宣传氛围营造。利用大厅电子屏,刊播诚信宣传公益广告内容,并通过制作宣传彩页、设置展板、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等形式加强对诚信理念的宣传,营造诚实守信、履约践诺的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和宣传室
配合科室:各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
11.开展诚信建设主题活动。坚持教育为先的理念,通过签订诚信承诺书、开展诚信主题学习、组织联合奖惩业务培训等形式,引导全局干部形成诚信建设思想共识,树立正确的诚信观,自觉践行“诚实做人、诚信做事”的宗旨,提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和宣传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
完成时限:年内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工作部署,也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全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转变工作观念,改进工作方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2.压实责任,保质保量。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工作要求,细化任务、倒排工期、责任到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遇到复杂问题时,加强沟通协作,同时在开展工作中注意保存相关档案资料。
3.严明纪律,督查问责。政策法规和宣传室将紧盯各项重点任务、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对各责任科室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提请监察室启动双约谈问责机制,确保社会信用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