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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317765618R/2022-0010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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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3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30 |
名 称: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变作风提升质效进一步加强聘用工作人员质效、绩效管理的通知 |
各科室、宁夏瑞力坤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自银川市审批局成立七年以来,我局聘用人员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服务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全心全意地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政务服务,得到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高度认可,其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也显著提升,成为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为擦亮市民大厅这张银川市政务服务名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当前聘用人员队伍中还存在着拈轻怕重、思想不稳定、不愿到综合科室、作风漂浮、服务质量不到位、学习能力不强、业务能力差等各类问题,导致聘用人员的政务服务水平和能力与办事群众的需求和审批服务的要求还存在相当的差距,亟待进行作风的转变,提升质效,加强人员的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岗位职责。由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牵头,各科室配合,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要求,对局内聘用人员的职责全部建立职责清单(见附件),明确每名聘用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应履行的服务内容,各科室按照清单内容严格督促聘用人员履行责任和服务内容,并将履行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相关依据。
二、明确监管职责。聘用人员由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分配至我局各科室,实行由科长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全权管理,除正常履行的岗位职责以外,要认真做好局领导、科长及副科长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对拈轻怕重、挑三拣四、拒不执行的情况,相关科室出具说明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督查督办科,由督查督办科结合《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试行)》(银审服发〔2021〕57号)、《银川市政务服务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等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局党组研究予以处理。
三、严格工作纪律。树立“严”的思想认识,把讲规矩守纪律放首位,严格按照《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试行)》(银审服发〔2021〕57号)、《银川市政务服务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银川市民大厅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考勤、出勤、考核、奖惩、离职等。
四、改进工作作风。全体聘用人员要全面学习领会银川市关于政务服务行业规范、有关基本制度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转变作风提升质效有关政策,认真学习“十带头、十严禁”,政务系统“十五多、十五少”行为准则。全面提升聘用人员政务服务作风及质量,对于出现“态度粗暴、与群众发生口角争执的;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敷衍应付、擅自离岗的;每月办件政务服务“好差评”差评率达到5%以上或满意率低于90%的;对于聘用人员年度群众投诉3次以上;被第三方机构或纪检监察机关点名批评或通报的”等《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试行)》(银审服发〔2021〕57号)第五章奖惩关于辞退部分中的十种情形,被处理人将退回第三方购买服务企业。
五、加强人员培训。由政策法规和宣传科统筹,各业务科室负责具体落实,结合政务服务要求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将文字撰写、业务办理能力作为重要导向提出能力提升计划定期开展培训考核,对于考核(试)成绩不及格的,退回服务公司,予以待岗并再培训,局党组根据再培训情况研究是否继续使用,并将研究结果通报第三方购买服务企业并纳入全年考核。
六、实行末位淘汰。每年对聘用人员按照《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试行)》(银审服发〔2021〕57号)中关于考核要求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退回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企业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同时对考核处于最后5名的聘用人员当年度给予转岗培训,第二年考核仍排名在最后5名内的,给予“退回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企业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理。
七、强化第三方购买服务承接企业管理。
第三方购买服务企业要按照《银川市民大厅帮办导办服务外包协议》中的具体约定,按照现阶段对于“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提升招聘、培训、绩效、薪酬福利、员工劳动关系、人力资源服务专员等方面的管理,进一步发挥职能,为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提供优良的政府购买服务。
请各科室将本通知转发科室内全部聘用人员并组织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结合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能力、提升素质,并安排全体聘用人员认真填写(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聘用人员职责清单),于4月2日中午12点前,报办公室(组织人事科)郭琼处汇总,职责清单作为各科室管理聘用人员日常工作及年终考核方向的重要依据,各科室做好日常更新及报备工作。
附件: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聘用人员职责清单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