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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317765618R/2023-000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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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0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11-08 |
名 称: | 银川市审批服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务院令第755号),取消变更经营者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的限制,便利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和扩大经营规模,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经局领导同意,制定本《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审批服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扶持、引导个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在银川市辖区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个体工商户发展和帮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登记理念,有效解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面临的难点和需求。
二、工作目标
创新个体工商户登记模式,突破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需原经营者注销营业执照、新经营者重新申办营业执照的登记方式,改为直接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名称,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等事项保持不变,保证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切实减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负担,满足个体工商户自由灵活流转的社会需求。
三、适用范围
全市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已吊销或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
四、登记内容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变更经营者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五、变更方式
通过不注销、直接变更经营者。
六、具体措施
(一)申请方式
1.线上申请变更登记
(1)申请人登录宁夏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http://scjg.nx.gov.cn/),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选择“我要变更”,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
(2)申请人手机登录“i银川”APP,通过市民大厅业务模块,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
(3)24小时自助服务区登录自助机,通过“个体智能审批我要办个体”,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
2. 线下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人直接向各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大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材料规范
通过不注销、直接变更实现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提交以下材料: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试行);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试行)及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其他事项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许可事项的,在经营场所不变和许可证仍在有效期的情况下,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精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经营者可同时变更,不用再次申请许可证经营者变更。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许可证的变更登记。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的市场主体,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业务培训适应改革需要,正确解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熟练掌握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文书材料要求和操作方式,准确指导个体工商户选择适当的形式申请办理。
(二)广泛宣传,营造改革氛围。调整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方式,有效解决了个体工商户“盘店”的难点和痛点。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宣传,提高个体工商户政策知晓度,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的良好氛围,扩大改革社会知晓度。
(三)总结经验,完善变更登记。各部门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结合“一件事一次办”制度落实,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总结经验,调整办理流程,完善申请材料,做好许可事项衔接,解决个体工商户经营需要和实际困难,有效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
附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试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