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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317765618R/2024-0005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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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2-05 |
名 称: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在涉企经营许可(备案)事项开展“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增值化改革的通知 |
各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局各有关科室:
为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强首府’战略,着力推动系统集成改革”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涉企经营许可(备案)事项中开展“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增值化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目的和意义
“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增值化改革坚持从企业群众需求出发,聚焦聚力证照联办服务具体场景,充分发挥政务数据“一数一源一标准”优势,持续拓展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范围,致力打造定制化、套餐式、模块化的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加快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优化营商环境。
二、改革内容及范围
“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增值化改革是指已获证经营主体,在其办理营业执照简单事项变更或注销时,对审批权限属于同一层级的许可(备案)事项,申请人在选择“免申即办”服务后,可免于提交许可(备案)变更或注销的申请表格及资料,即可当场获得审批办理结果。
经梳理分析、调研论证,先行在全市第一批15个涉企经营许可(备案)证中,开展“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增值化改革,具体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信息公示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授权证书》等,涉及许可(备案)事项见附件1。
三、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办理流程
1.优化办理流程,实现“免申即办”。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载明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变更或注销登记时,许可(备案)证相对应的事项需要同步实施,且该事项不涉及额外资质、条件要求的,申请人可通过业务办理窗口或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银川站)“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增值化特色专栏,向辖区审批服务管理部门提交《银川市涉企经营许可(备案)“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承诺书》(附件2),提供原许可(备案)证原件(含正副本),即可直接办理许可(备案)证的变更或注销,无需再提交许可(备案)证的变更或注销申请表格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调用共享信息,实现当场办结。审批部门业务办理窗口收到许可(备案)证原件和承诺书后,通过银川市“一网通办”综合服务平台“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增值化改革专栏或专网办理系统,也可通过同一层级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等渠道,获取申请人已变更或注销营业执照信息,在核查确认变更或注销信息后,通过业务办理系统后台当场予以办理许可(备案)证变更或注销业务,送达审批办理结果。对实施电子化管理的许可(备案)证信息,及时推送企业法人账户。
(二)注意事项
1.对许可(备案)证遗失(含部分遗失)的经营主体,申请附件1中所列的事项变更或注销的,不纳入本次改革的范畴,应当按照原有程序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2.对申请人涉及多个许可(备案)证发生有关事项变更或注销,同时申请营业执照与多个许可(备案)证变更或注销的,审批事项属于同一层级可办结的事项,应实行“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次办结”。
3.对经营主体通过“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方式办理许可(备案)证有关事项变更或注销的,档案材料中不再归集变更或注销申请表,但需要在审批意见中注明属于“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字样,变更或注销事项信息情况通过宁夏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宣传指示牌、窗口主动引导等方式向社会宣传涉企经营许可(备案)“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增值化改革政策,让申请人了解和熟悉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避免出现服务对象不知情、政务信息不公开的现象,迅速促进政策落地实施。
(二)强化工作保障。要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经办人员熟知“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增值化改革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实施范围和服务流程;要充分发挥“综合窗口”服务功能,推进“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事项“一窗受理,一口发证”。
(三)及时反馈沟通。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反馈,做好沟通,确保“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增值化工作机制的顺畅运行。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将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抄送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办公室。
请各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局工商贸易科、食品药品科、教育卫生科、文体司法科、特种设备科于每月25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印章或科(室)负责人签字的《银川市涉企经营许可(备案)“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增值化改革工作台账》(附件3)报送至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ycspjsyk@163.com;联系人:赵乐,5555592;王立军,5555261。
附件:1.银川市涉企经营许可(备案)“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增值化改革事项清单(第一批)
2. 银川市涉企经营许可(备案)“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承诺书
3. 银川市涉企经营许可(备案)“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增值化改革工作台账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