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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317765618R/2024-0012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4-04-19
责任部门: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5-08
名 称: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银川市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银川市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市民大厅各单位(窗口)、各县(市)区审批局

现将《银川市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银川市公安局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

                                  2024419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质效实施方案》(宁政发〔202410号),打造集成化、一体化综合窗口模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群众办事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进程,实现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做强在银川·全好办 来银川·事无忧政务服务品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理念,以让企业群众一事跑多窗变成一窗办多事为目标,业务最大综合、流程最大优化、人员最大利用、办事最大便捷、成本最大节约为原则,解决部门内部分块办理、业务分散、忙闲不均、群众跑多个部门多个窗口的问题,推动综合窗口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便捷为主。在已有综合窗口基础上,进一步打破部门界限和行业限制,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实现事项办理多窗变一窗、窗口服务专科变全科,充分整合利用各类资源,优化业务流程

(二)线上线下,高效审批。按照互联网+政务发展需要,着力破解窗口点位分散、办件多头跑、线上受理能力不强等问题,强化关联信息汇聚,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信息共享和材料复用,加强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审批效率。

(三)各级联动,整体推进。市本级、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同步推进、联动实施,完善落实事权下沉、代理代办等服务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

(四)部门互通,协同配合。对标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弱项,树牢全局意识,强化部门协同,同向用力,对标对表,纵深推进综合窗口改革,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实施范围

1.市民大厅各进驻单位(窗口),重点推进企业服务大厅、项目服务大厅及社保、医保、出入境、不动产、公积金七个业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

2.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实行综合窗口改革。

一是企业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整合市场准入准营窗口,全面推行一窗综办重新梳理高频办理事项,更新编制办事指南,规范审查要点,明确材料要求,优化窗口力量,为综合窗口改革夯实事项基础、流程基础,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办、容易办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是项目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分领域、分类别梳理事项,统一设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四个审批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一窗受理,实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流转,窗口统一出件(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三是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综合窗口。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全面推进业务窗口综合柜员制服务建设,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内控监督,提升人员综合素质为基础,设立综合窗口受理全部经办的政务服务事项,最终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窗出件的通办模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局、市医疗保障局)

四是不动产综合窗口。对服务事项实施动态管理,持续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压减业务办理时限,由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统一受理,交易、登记、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后台并联办理各自业务。(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第一分局)

五是公安出入境综合窗口。秉持整体公安理念,整合窗口资源、重塑审批流程,将各警种业务分设的单一窗口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以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的新模式,打破警种壁垒,推行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六是公积金综合窗口。整合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已有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收件、分类办理、统一出件的服务模式,推行一窗综办。(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开展县(市)区综合窗口改革试点。选取金凤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综合窗口改革试点,落实各项改革政策,验证综合窗口改革的有效性,试点过程中总结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逐个击破难题,为面上改革提供经验,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三)全面开展综合咨询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单位设置综合咨询服务窗口,认真、耐心回答企业和群众问政”“问策”“问事等方面的问题,指导和帮助企业群众完成事项办理的政策流程解答工作,做到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及时给予解答和回应,发挥引导服务、解疑释惑、一次性告知等作用。(责任单位:各改革单位)

(四)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件事牵头单位要紧抓本次综合窗口改革,协同配合部门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线下窗口设置,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构建更加便捷、更多层次、更为高效的跨部门联合办理模式,以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责任单位:各改革单位)

五、时间步骤

(一)全面开展业务培训

统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以集中培训、跟班学习、轮岗交流、检查验收的方式,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基础业务知识、办理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进行培训,确保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提升工作效率,满足综合窗口运行需求。

完成时限:20244月底前(医社保综合窗口于202412月底前)

(二)推行综合窗口改革

立足群众视角,根据事项调整及政务服务改革需要,以高频事项为重点,再次调整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人社、医保、公安户政、出入境管理、公积金已有综合窗口在综合窗口实行轮流叫号制度,推动实现更便利、更高效的一窗,原则上使用一网通办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业务办理

完成时限:20244月底前(医社保综合窗口于202412月底前)

(三)试运行综合窗口

试运行各类综合窗口,试运行期间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发现、总结存在问题,征询办事群众、企业的意见建议,积极反馈解决,对综合窗口设置进行优化、调整。

完成时限:20245月底前(医社保综合窗口于202412月底前)

(四)总结改革经验

综合窗口试运行结束后,各个分厅、试点上报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针对综合窗口改革和全面推进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后续持续完善优化综合窗口改革方案提供依据,试点县(市)区要提前完成改革工作,总结上报典型经验。

完成时限:20245月底前(医社保综合窗口于202412月底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综合窗口改革是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化的关键之举,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服务理念,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打造公平、高效、便捷、开放的营商环境,营造更好的聚商、重商、安商、扶商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及时部署,分管同志具体推进,聚焦改革内容,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高效落实任务推进,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改革经验。各单位于430日前将所负责的综合窗口改革方案报送至市审批局业务监管科(市民大厅B721室)。联系人:康丝雨,联系电话:5555724

(三)做好宣传引导,扩大改革知晓度。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综合窗口改革的宣传解读,不断扩大改革举措的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方便群众办事。

(四)加强跟踪指导,落实监督考核。综合窗口改革工作已列入营商环境年度考核重点任务,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将对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考核对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慢作为不作为,推诿扯皮的部门(单位)报送市政府督查室、纪委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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