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0317765618R/2023-00382 | 效力状态: | 宣布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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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1-1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1-17 |
驻市民大厅各单位、各县区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局各业务处室: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银川市政务服务对象失信行为黑名单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18年1月9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黑名单”管理制度顺利实施,营造诚实守信的政务环境,现就开展“黑名单”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
诚实守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惩戒机制、失信成本太低,政务服务领域失信行为频发,使用虚假身份进行企业注册、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不遵守承诺等失信问题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不仅严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同时增加了审批部门的审查压力,严重阻碍了“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对营造最优政务服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二、扎实开展“黑名单”管理工作
1.规范信息采集环节。各政务服务单位、业务处室对办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及其他事项过程中发生《办法》规定的失信行为、拟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的政务服务对象,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失信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的前提下,出具《失信黑名单管理告知书》(附件1),同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利。失信人签字确认或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将《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信息提交表》(附件2)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纳入失信“黑名单”。如信息采集单位发现信息有误需要更正,由原信息采集单位填写《变更(移出)失信黑名单管理信息提交表》(附件3),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予以更正。
2.统一信息发布机制。由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建立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失信“黑名单”数据库,与“信用银川”网站进行对接,将发布在“信用银川”平台、政务服务各单位采集及相关监管单位推送的失信信息统一纳入“黑名单”数据库。“黑名单”信息由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汇总后在市民大厅网站统一发布、公示。
3.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失信“黑名单”一经发布,即开始在市政务服务系统内实施联合惩戒。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惩戒措施实施惩戒,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其他惩戒措施之外,不可随意设定超越法律法规规章、超出《办法》规定的惩戒措施。
4.鼓励信用修复。政务服务各单位、审批局各业务处室要鼓励、支持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的失信主体通过履行义务、弥补损失、参与社会公益等多种途径修复信用,并向原信息采集单位申请提前移出失信“黑名单”。信用修复良好的,由原信息采集单位填写《变更(移出)失信黑名单管理信息提交表》(附件3),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移出“黑名单”。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政务服务各单位要加强对“黑名单”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黑名单”工作事宜,同时指定专人作为“黑名单”管理工作的联络员,负责失信“黑名单”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失信黑名单管理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4)填写后请与《首批失信黑名单信息汇总表》一并报审批局政策法规处。
2.做好首批失信“黑名单”梳理上报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在近期向社会发布首批失信“黑名单”,请政务服务各单位、审批局各业务处室尽快对符合《办法》规定、事实认定清楚、拟纳入首批失信“黑名单”的失信行为进行信息汇总,按照《首批政务服务对象失信黑名单信息汇总表》(附件5)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填写相关信息,于1月23日前将电子及纸质版报市审批局政策法规处(市民大厅A711)。
3.加强协同配合。政务服务各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依托市民大厅网站公示平台,结合部门职能,按照《办法》规定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使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4.加强考核监督。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不定期对单位实施“黑名单”管理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政务服务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对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人:姜峰,电话:5555800,电子邮箱:spjzcfgc@sina.com)
附件:1.《失信黑名单管理告知书》
2.《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信息提交表》
3.《变更(移出)失信黑名单管理信息提交表》
4.《失信黑名单管理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5.《首批政务服务对象失信黑名单信息汇总表》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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