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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4-00005 发布日期:2024-01-02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5号“关于提升改造华雁湖公园(宁安街西侧段)的建议”的答复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5号“关于提升改造华雁湖公园(宁安街西侧段)的建议”的答复

李雪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改造华雁湖公园(宁安街西侧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战略,顺应市民对高品质生活期待,近年来银川市不断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去年,我市积极争取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项目资金,在华雁湖公园内修建健身步道958米,同时建设了华雁湖五人制足球场。两个项目的建成不仅满足了周边群众的健身需求,也极大改善了华雁湖公园景观,成为群众运动休闲的好去处。针对您提出的“提升改造华雁湖公园(宁安街西侧段)的建议”,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沿典农河北侧绿化带改造现有健身道为5米宽的双色健身步道并和亲水街东侧有效衔接事宜

该事项已由市体育局、园林局进行了现场踏勘,建设5米宽的双色健身步道涉及占用永久绿化带并移植树木,影响我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指标,同时典农河北侧绿化带不具备建设5米宽的双色健身步道条件。对此,市体育局结合现有道路实际情况,设计“华雁湖公园(宁安街西侧段)提升改造项目”并申请纳入2023年市本级投资计划,该项目单向总长1560米,面积为2808.61平方米。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关于在健身步道中设置步行道、自行车道慢行道,以及现有绿化景观、驿站、标识系统等事宜

根据部门职责,健身步道由市体育局负责建设,建设过程中均配套相关标识系统;自行车道慢行道、驿站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建设,绿化景观由市园林局负责建设。经督促协调市体育局、市政管理局、园林管理局等部门,今后在实施健身步道工程过程中,3家部门委派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踏勘,结合现场实际条件,充分考虑活动场地等服务功能,在尽可能少破坏绿地的条件下,增加休闲、健身、体育场地及设施,完善公园的综合服务功能。

三、关于合理设置休憩设施、健身信息等必要的配套设施事宜

在建设健身步道时,市体育局已配备建设了7套必要的休憩设施、健身信息等配套设施。为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华雁湖公园相关功能,督促市住建局、水务局、园林局、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局、金凤区政府等多家权属单位,按照“合理设置休憩设施、健身信息等必要的配套设施”的意见。完善华雁湖规划建设项目,就具体内容深入探讨,合力做好改善健身步道相关配套设施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公园品质。

四、关于在东北侧空地处建设一个开放式的足球场和篮球场、羽毛球场事宜

经组织市体育局、自然资源局现场踏勘,该处用地不属于体育用地,不能建设体育设施。结合现场实际条件,充分考虑活动场地等服务功能,就您提的意见,计划列入华雁湖整体规划中。待具体规划、建设构思及方案成熟后,将积极争取建设相关运动场地,回应市民群众诉求。

五、关于在典农河北侧边建设小孩玩沙区,在典农河内建设游滑区事宜

目前,市水务局已印发《银川市美丽河湖建设(2023年—2025年)实施方案》,提出“开展环水、环湖公园建设,实施滨水岸线绿地改造工程,塑造精致化河湖休闲空间”。下一步,由市水务局牵头,就您所提的意见,计划列入华雁湖整体规划。待具体规划、建设构思及方案成熟后实施建设。

六、关于现有管理用房改造事宜

市水务局在充分听取群众及代表意见后,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按程序完成报批后,组织开展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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