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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4-0114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4-04-30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4-04-30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 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 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参照区直机关作息时间,经研究,决定对市级和市辖三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市、市辖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二、作息时间安排 

  (一)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201454日起,上午上班时间为9:0012:00不变,下午上下班时间调整为14:0018:00 

  (二)市辖区范围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由市卫生局、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行业特点决定作息时间。 

  三、有关要求 

  各辖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要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各方面工作及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各级应急、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要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广大干部职工要集中利用好上班时间,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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