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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4-0114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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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04-30 |
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4-04-30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 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参照区直机关作息时间,经研究,决定对市级和市辖三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市、市辖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二、作息时间安排
(一)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自
(二)市辖区范围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由市卫生局、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行业特点决定作息时间。
三、有关要求
各辖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要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各方面工作及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各级应急、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要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广大干部职工要集中利用好上班时间,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