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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7-0744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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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4-27 |
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7-04-27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陈年积案化解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陈年积案化解工作力度,市政府制定了《银川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陈年积案化解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7日
银川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陈年积案化解工作方案
为确保自治区在《2017年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中下达我市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切实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陈年积案化解工作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目前,尚未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18起案件,涉及3583人、10532.09万元,其中尚未解决的工资涉及1876人、4025.94万元。政府类项目3件,涉及917人、2029.99万元,其中尚未解决的工资涉及91人、114.39万元(民乐安置区项目拖欠人数及金额因核算不清无法确定);社会类项目15件,涉及2666人、8502.1万元,其中尚未解决的工资涉及1785人、3911.55万元(金茂生活港、七彩云天等项目拖欠人数及金额因核算不清无法确定)。(详见附件《银川市陈年积案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一览表》)
二、工作原则
拖欠农民工工资陈年积案化解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建设、谁负责”“谁立案、谁审结、谁执行”的原则,对尚未彻底办结和未办结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陈年积案案件,实行“一把手”主抓领导包案化解处理工作机制。
三、任务分工
(一)政府类项目。
1.民乐安置区二期项目,由宁夏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拖欠800人工资1500万元。
责任单位:兴庆区人民政府
2.西夏区原二毛、三毛厂拆迁安置区项目,由宁夏浩华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开发,宁夏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拖欠90人工资467万元,已解决90名农民工工资371.5万元,剩余拖欠90人工资95.5万元。
责任单位:西夏区人民政府
3.镇河塔安置片区项目,由灵武市东塔镇开发,宁夏瑞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拖欠27人工资62.99万元,经调解已支付44.1万元,双方正在协调通过房屋抵账形式解决农民工工资。现只剩余1人工资未解决,涉及工资18.89万元。
责任单位:灵武市人民政府
(二)社会类项目。
4.兴庆区月牙湖好乐美二期奶牛场项目,宁夏好乐美牧业有限公司开发,自然人杨杰承建,后又将该工程转包至李进健、马占国、罗永苍等人负责施工,拖欠40人工资76万元,已解决47.3万元,剩余拖欠20人工资28.7万元。
责任单位:兴庆区人民政府
5.金茂生活港项目,由宁夏隆盛房地产公司开发,河南鸿盛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拖欠工资金额无法确定。
责任单位:兴庆区人民政府
6.颐和金凤花园项目,由宁夏颐和金凤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华辰建筑、宁夏石油化工建设、石嘴山荣达建筑公司三家单位承建,拖欠300人工资共计2250余万元,2014至2017年已解决1970.25万元,剩余拖欠50人工资279.75万元。
责任单位:金凤区人民政府
7.金凤区康力当代MOA综合楼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康力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公司为雷达劳务公司,剩余拖欠30人工资280万元。
责任单位:金凤区人民政府
8.七彩云天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力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劳务公司为宁夏康聚劳务有限公司、宁夏鑫龙达劳务有限公司,具体拖欠金额人数无法确定。
责任单位:金凤区人民政府
9.宁南学府项目,宁夏大禹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宁夏大业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劳务公司为宁夏新力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58人工资220.8万元。
责任单位:金凤区人民政府
10.苏商总部园项目,由宁夏苏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江苏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拖欠113人工资349万元。
责任单位:金凤区人民政府
11.长城花园南区项目,由宁夏长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宁夏长城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拖欠10个班组大约100人工资181万元。
责任单位:金凤区人民政府
12.银川市润恒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由宁夏润恒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银川润恒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南京永腾建设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施工,剩余拖欠150余人工资共计330余万元。
责任单位:西夏区人民政府
13.和佳居二期,由宁夏台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浙江乾元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剩余拖欠30人工资70万元。拖欠原因:无任何手续,相关负责人联系不上,相关资料无法提供,多次下达整改指令书,均未整改。现西夏区劳动监察大队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单位:西夏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
14.宁夏川枣红项目,由江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现更名为宁夏川枣红工贸公司),吴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剩余拖欠8人工资29万元。
责任单位:灵武市人民政府
15.金盛阅景3、4号楼项目,由宁夏金冠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南京第一建筑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承建,拖欠40人工资100万元。
责任单位:贺兰县人民政府
16.长城惠兰园D区项目,由宁夏长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宁夏长城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剩余拖欠300人工资363.3万元。
责任单位:贺兰县人民政府
17、望远兰花花三、四期,由银川旺元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开发,三期由江苏中信建设集团宁夏分公司承建,四期由宁夏石化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剩余拖欠450人工资1300万元。
责任单位:永宁县人民政府
18、滨河新区宁夏新工业学校项目,由宁夏新工业学校开发,农民工投诉拖欠436人工资380万元。
责任单位:滨河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应按照分解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传导压力,集中精力下大力气彻底解决陈年积案,努力推动各项化解工作,确保积案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二)市公安局应加强对恶意欠薪、非法讨薪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指导各县(市)区公安部门及时介入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案件,对已经立案的,迅速开展侦查工作,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处理。
(三)银川市和县(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应就农民工讨薪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对人社部门申请的涉及农民工工资强制执行案件和农民工申请劳动争议工资类案件及时执结。
(四)市政府督查室对办理化解的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进行全市通报
(五)各单位化解和处理情况须于2017年7月1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海伟,电话:6888226,电子邮箱 :ychdch@163.com)、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易文斌、张华,电话:6889390、6080017 ,电子邮箱:yiwenbin9999@163.com、zhanghua6080017@163.com)。
附件:银川市陈年积案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一览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