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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9-0049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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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11-1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19-11-15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兴庆区人民政府、金凤区人民政府、西夏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的通知》(建城〔2013〕19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城市交通发展模式转变,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促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预防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城市交通资源合理配置,倡导绿色出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人居环境为核心,积极扩大城市低碳生活空间,把城市绿色、低碳设施建设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深入持久地推进美丽银川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方便群众出行作为首要原则,以群众实际出行需求和意愿为导向,加强道路等设施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
(二)坚持科学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相关规划,加强与现有规划的衔接,做到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良好衔接和匹配。
(三)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发展目标和实施策略,合理选择建设方案。
(四)坚持节约集约。在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用地安排、材料选择、景观环境建设等方面,兼顾舒适性和经济性。
三、工作目标
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城市双修”等重点工作,以优化城市交通结构为主线、提高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比例为目标、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为重点,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低成本、高效率、低环境影响的交通系统建设,鼓励和支持绿色出行方式,形成系统完善、环境友好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促进城市绿色发展。到2022年年底,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和质量不断提升。“绿色出行”环境不断改善,管理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权益得到保障,城市交通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明显提高,城市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明显改善。
四、主要任务
(一)科学制定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
以城市总规、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将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融入城市综合交通、绿地系统、水系等专项规划。优化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网络布局,落实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发展政策,结合城市地形地貌、自然条件和城市交通发展实际,合理规划步行、自行车道及停车设施,分年度制定城市自行车道到及人行步道改造建设方案,逐年实施。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园林局、水务局、交通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审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二)因地制宜,实施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建设。
1.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完善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城市道路建设优先保证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新建及改扩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时,具备条件的,必须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自行车道原则上尽可能避免与步行道共板设置。结合旧城改造、环境整治等,打通断头路,加密路网,完善步行和自行车微循环系统。对全市市政道路自行车道、人行道未完善路段进行梳理,制定分步改造计划,逐年实施。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公安交警分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审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2.结合城市水系、绿地建设步行和自行车休闲道路。在城市河道整治、园林绿化建设过程中,尽可能规划建设自行车路网,在城市水系沟渠两侧亲水空间设置步行专用道,在公园、湖泊、景区周边设置步行专用道和自行车专用道,方便居民休闲、健身和出行。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园林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审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3.依托全域旅游空间布局,以贺兰山东麓、黄河金岸、水洞沟、军博园、阅海公园等景区为载体,构建具有绿色出行、休闲健身、人文景观功能的区域旅游自行车道交通系统。
牵头部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交通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审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4.加强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环境建设。在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建设过程中,确保路面平整。加强城市道路沿线照明和沿路绿化,建设林荫路,提高舒适性,改善出行环境。在城市次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机动车和自行车交通量较大的支路,合理设置机非护栏、隔离墩等设施,防止机动车穿行自行车道或人行道,保障行人安全。在建设自行车道和人行道过程中,按照“四同步”原则,配齐相应的交通标识、标线。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公安交警分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审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三)合理设置行人过街设施。
1.实施“疏堵提畅”工程,编制《银川市人行过街设施专项规划》,指引人行过街设施项目建设。
2.坚持平面为主、立体为辅的原则,科学设置行人过街设施。在城市道路路段和交叉口,设置人行横道,并通过施划标线、设置安全岛、信号灯,保障行人过街安全。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置人行天桥或人行通道的,方便行人通行。
3.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建设立体步行系统和步行街。在人流密集的大型商业中心、办公区、公共交通枢纽等地区,结合地下空间利用、周边建筑、公交车站出入口,建设连续、贯通的步行连廊等立体步行系统。结合商业、旅游网点开发,建设与土地利用、城市风貌相协调的商业步行街。
牵头部门:市公安交警分局、住建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审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市政管理局
(四)加快自行车停车设施建设。
1.在做好共享单车运营监管的同时,鼓励居民利用自有自行车出行。考虑在公共场所为自行车设置足够的停车空间和方便的停车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要求配建自行车停车场所。老旧小区、平房地区通过建设自行车公共停车场,解决居民自行车停车问题。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名胜古迹、公园、广场应当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新建住宅小区自行车停车设施按照《银川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执行。
2.鼓励发展自行车驻车换乘。公共交通换乘枢纽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集散量较大的公交车站尽可能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并为自行车驻车换乘提供良好和方便的条件。
牵头部门:市市政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兴庆区人民政府、金凤区人民政府、西夏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审批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
(五)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的基本路权。
1.加强占道管理,保障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有效宽度。严禁通过挤占步行道、自行车道方式拓宽机动车道。步行道、自行车道上必要的设施设置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禁止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合理布设公交站点,设置公交港湾,减少公交车进出站对自行车的影响。
牵头部门:市市政管理局、公安交警分局、交通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审批局、住建局
2.禁止占用步行道、减少占用自行车道停放机动车。缓解机动车停车设施不足的问题,统筹考虑城市道路等级及功能、地上杆线及地下管线、车辆及行人交通流量组织疏导能力等情况,适当设置限时停车、夜间停车等分时段临时占用道路的机动车停车位。在路外机动车停车位比较充裕的区域,不得占用道路设置路内机动车停车位。开展机动车违章停车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市市政管理局、公安交警分局、兴庆区人民政府、金凤区人民政府、西夏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
3.严格占道施工许可。尽量减少占用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施工,确需占用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的,通过交通组织、临时工程措施等解决步行和自行车出行问题。
牵头部门:市市政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交警分局
4.加强设施养护和维修。结合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加强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及附属设施的养护和维修。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组织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不断提高道路清扫标准,加大环卫保洁力度,确保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整洁,保障通行环境整洁卫生,保障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具有良好的通行条件。
牵头部门:市市政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审批局、财政局
5.优化信号配时。优化现有步行和自行车通行条件,按照“机非分离”原则组织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在交叉口设计时优先考虑二次过街问题。路幅较宽的道路,考虑设立二次过街安全岛,确保通行安全。同时,消除自行车通行瓶颈路段,提高步行和自行车道通行能力。完善自行车专用标识,科学设置步行和自行车专用信号灯,在时间分配上给予步行和自行车优先通行权,保证步行和骑车者效率及安全。
牵头部门:市公安交警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政管理局、交通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审批局、财政局
(六)做好共享单车运营监管。
结合城市实际条件,全力做好共享单车运营监管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管理的原则,结合公交车站、交通枢纽等合理布设单车存取点,做到系统化、网络化。重点加强城市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建设,改善自行车出行条件,并引导居民自有自行车的发展,提升城市自行车出行整体水平。
牵头部门:市市政管理局、兴庆区人民政府、金凤区人民政府、西夏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公安交警分局
(七)正确引导电动自行车的发展。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大充电桩等设施建设力度。同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引导居民合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牵头部门:市交通局、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审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八)加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组织街道办开展社区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交通、绿色生活理念,培养市民环保意识,鼓励市民选择步行和自行车出行。通过开展“无车日”、“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建设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示范段(区域)等方式,定期组织徒步、自行车骑行等健身活动,增强居民绿色交通出行意识,倡导群众选择步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交通局、兴庆区人民政府、金凤区人民政府、西夏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公安交警分局、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住建局、市政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联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设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谋划,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确保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二)完善管理体系。开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发展政策和系统建设方案研究,建立健全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管理相关规定,完善银川市公共自行车运营和管理制度,细化建设标准和设计指南,实施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运行反馈措施,依靠公共参与共同完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
(三)保障资金投入。将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及其附属设施纳入城市道路建设、养护、维修计划,保证资金投入。进一步探索新的资金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建设管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