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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10C/2023-0002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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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1-0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1-06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园区:
《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市《政府工作报告》是落实市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是政府工作的法定依据,是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奋力推动先行区示范市建设取得新突破,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二要加强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践行求实务实落实真实的工作作风,责任领导要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协调推进,一线调度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牵头部门要主动担当、牵头抓总,统筹抓好任务落实;责任部门要主动履责、通力配合,有效推动任务落地。要对照分工方案,逐项细化落实方案,做到“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张图表、一抓到底”。要健全完善工作会商制度、推进机制,对工作中的重点事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每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三要强化督查问效。各级各部门要强化交账意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强化自查自检、推进落实,定期梳理盘点、推动发展,牵头部门每月20日前汇总任务完成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紧盯目标任务,强化真督实考、严督严考,通过现场督查、暗访督查,查实情、查责任、查成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见行见效。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此件有删减)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结合市政府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按照归口管理、明晰责权、责任到人的原则,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全面完成2023年主要预期目标任务
1.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左右。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服务管理局、网络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左右。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以上。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以上。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以上。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节能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政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0.降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市政管理局、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石
11.实施“三新”产业倍增行动。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2.树立全产业链思维,建立产业发展“链长制”,精准化补链条、集群化聚产业、多元化促协同。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资促进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3.力争“三新”产业产值增长45%以上,总量突破1260亿元。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投资促进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4.加快中环50GW太阳能级单晶硅、晶环年产1200万片4英寸蓝宝石晶片切磨抛、宝丰电池及储能集装系统示范、张骞葡萄郡、图兰朵葡萄酒小镇、杞里香枸杞健康产业园、蒙牛乳业产业园等56个产业链重点项目建设,力促天通蓝宝石四期等32个项目投产达效,工业投资增长10%以上。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投资促进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5.光伏硅、半导体硅、工业蓝宝石等新材料产业产值突破500亿元。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6.新型储能、光伏电池、风机制造等新能源产业产值突破260亿元。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7.葡萄酒、高端奶、枸杞精深加工等新食品产业产值突破500亿元。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自然资源局、投资促进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8.实施现代服务业扩容行动。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9.大力发展枢纽经济,全面启动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高标准建设牛羊肉国家储备中心,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社会物流总额增长8%。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鼓励“供应链+金融”发展,争取更多股份制银行在银设立分支机构。
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力促砂之船奥莱、建发悠阅城等商业综合体建成投用。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
23.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30家,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12个。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提振家电、汽车、批零住餐等传统消费。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鼓励发展无人超市、即时零售、无接触式配送等新模式。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6.支持发展首牌、首店、首展、首秀等新业态,引进知名品牌首店20家以上。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7.繁荣夜间经济,打造特色商业街区2条。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8.办好“一山一河”文化旅游节、全国旅行商大会等节会。
牵头部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9.支持西夏陵申遗、贺兰山岩画等争创5A级景区。
牵头部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西夏王陵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贺兰山岩画管理处
30.旅游总人次、总收入均增长15%以上。
牵头部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1.实施数字经济赋能行动。
牵头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32.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开启数字转型新蓝海。
牵头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33.加快腾讯呼叫中心等6个项目建设,推进银川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基地建设。
牵头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苏银产业园,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
34.探索建立大数据交易中心,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
牵头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35.加快工业制造、农业生产、公共服务等场景数字化重塑。
牵头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36.高质量建设“工业大脑”二期,培育“上云上平台”企业8家,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4家,催生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蝶变。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37.打造数字农业示范基地30家以上。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8.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39.数字经济总量达到800亿元。
牵头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40.实施园区发展提质行动。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41.坚持“抓两头、活中间、一体四分”,深化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42.完善园区与辖区政府税收和土地出让金收益分成机制,推动县区园区一体化发展。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43.全面推行“管委会+公司”模式,积极探索其他形式的园区管理制度。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44.推行“标准地”“弹性供地”模式。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45.提升园区产业聚集度,主导产业占比不低于75%。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各园区
46.设置“工业企业亩均效益奖”,提升投入产出比。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各园区
47.实施企业梯度培育行动。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科学技术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48.出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广电局、金融工作局、财政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49.以“小升规—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单项冠军”梯度培育为主线,推进企业递进式培优做强。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50.建立小微企业升规奖励激励机制,新增北瓷新材料等规上工业企业20家。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51.壮大科技型企业规模,新增“专精特新”企业30家。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52.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
牵头部门: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53.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发展壮大,新增小巨人企业2家,力争入选国家级单项冠军。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54.支持隆基绿能、中环集团等争创世界一流企业。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构筑高质量发展支撑
55.紧盯国家和自治区战略方向、政策导向和投资走向,编制“四争”工作指引。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56.抢抓先行区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东数西算”工程等重大机遇,盯紧中央预算内投资,聚焦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领域,谋划包装一批高质量项目,确保“四争”到位资金增长10%以上。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57.力争进入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8.树立全民招商理念,强化链式招商、以商招商、专业招商。
牵头部门:市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网络信息化局、金融局、乡村振兴局、葡萄酒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59.注重市县、园区一体化联动,发挥政府驻外机构、商协会、招商顾问作用,瞄准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定向招引战略国企、实力民企、知名外企。
牵头部门:市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网络信息化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60.完善招商引资“五个清单”。
责任部门:市投资促进局
61.围绕“三新”产业引进链上配套企业,“三新”产业招商引资占比达到55%以上。
牵头部门:市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62.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750亿元以上。
牵头部门:市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63.实施项目建设提速行动。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网络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审批服务管理局、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64.建立项目建设责任清单,实行重大项目批次开工,开展项目建设“五比”活动,确保一季度开工率超70%,上半年全部开工,全年完成投资950亿元以上。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网络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审批服务管理局、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65.强化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加强项目建设考核问效,开展项目建设季度观摩,全年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80%以上。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66.扎实开展“四闲”专项整治,盘活资源要素优先保障重点项目。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67.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产业基金,力争撬动民间投资增长20%以上。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四、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打造高质量发展引擎
68.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9.进一步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不断扩大公办园、普惠园占比。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0.支持灵武市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国家验收。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灵武市人民政府
71.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推动校舍条件达标和标准班额办学。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2.创建智慧示范校园53所。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3.新改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42所,确保银川四十一中等13所学校7月份前投入使用,新增学位2万个以上,解决好新市民等群体子女就近入学。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4.实施职业教育“双高”“双优”计划,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5.深化与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等高校深度合作。
牵头部门: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76.规范民办教育。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7.办好特殊教育。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8.深化“市(县)管校聘”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9.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财政科技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全社会R&D强度达到2.1%。
牵头部门: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80.建设贺兰山(院士)实验室。
牵头部门: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81.打造重点企业创新平台30家以上。
牵头部门: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82.组建光伏材料、半导体硅等创新联合体5个。
牵头部门: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83.支持中关村双创园创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
牵头部门: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夏区人民政府
84.推行“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机制。
牵头部门: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85.深化“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10个,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及中试熟化项目30个。
牵头部门: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86.开展规上企业“三提升”行动。
牵头部门: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87.推动重点产业企业高价值发明专利扫零。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88.新增瞪羚企业10家以上。
牵头部门: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89.开展产业引才行动,建强创新型科技人才、领军型企业人才、技能型产业人才、新型创新智库“四支队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500名。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90.发挥人才发展集团市场化引才和服务作用。
牵头部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银川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91.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银川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
92.完善优化落实好人才兴市相关政策。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93.支持海归小镇建设。
牵头部门:苏银产业园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协同推进生态大保护大治理,厚植高质量发展底色
94.深入开展“双减双降”。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95.强化“三线一单”管控约束。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96.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97.力争高耗能产业比重下降1个百分点。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98.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
牵头部门: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9.确保黄河银川段水质稳定II类进出。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0.开展危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01.协同创建贺兰山国家公园。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人民政府
102.完成矿山生态修复3000亩。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西夏区、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人民政府
103.实施美丽河湖工程,推进典农河南环水系等水治理项目建设。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4.修复湿地4.3万亩。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5.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营造林7.6万亩。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6.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平方公里。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7.办好第二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8.争创国家森林城市。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市园林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9.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牵头部门:市园林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0.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市政管理局、园林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1.实施第六污水厂再生水河湖生态利用等工程,加快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
牵头部门: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园林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12.创建“无废城市”。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3.加快推进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4.支持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高水平发展。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灵武市人民政府
115.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60%、48%。
牵头部门: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6.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牵头部门: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灵武市人民政府
117.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
牵头部门: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118.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1%以上。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19.创建“无废小区”“无废乡村”等“无废细胞”70个。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园林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20.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政管理局、统计局、园林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21.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22.深入推进“四大改造”,完成共享机床铸件生产线改造等技改项目30个,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0%以上。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23.新培育自治区级以上绿色工厂2个。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24.支持经开区、苏银产业园“绿电园区”试点建设。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
125.鼓励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新建项目绿色建筑占比70%以上。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26.推进一体化绿色交通,更新新能源公交车600辆,建成公交充电桩500个以上。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127.广泛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8.争创国家绿色出行城市。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更大魄力深化改革开放,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129.持续深化用水权改革,打通水权置换通道。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0.持续深化土地权改革,深化土地二级市场交易。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1.持续深化排污权改革,加快排污权交易。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2.持续深化山林权改革,加快山林权“三权分置”。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3.推动用能权改革,加快用能权指标核定。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4.持续深化碳排放权改革,探索碳排放权有偿分配和碳汇林交易。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5.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开展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牵头部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
136.支持通联资本集团提升信用评级。
牵头部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137.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增强市本级财政统筹和辖区长效保障能力。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8.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大执法机制。
牵头部门: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9.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
牵头部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0.启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牵头部门: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1.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度参与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2.支持河东国际机场四期建设。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灵武市人民政府
143.配合推进包银高铁建设。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
144.协同推进乌银高速银川南绕城段建设。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永宁县人民政府
145.加快火车站现代客运枢纽建设。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
146.建设公铁物流港铁路专用线。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夏区人民政府
147.办好第三届葡萄酒文旅博览会。
牵头部门: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8.办好智慧城市峰会。
牵头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指挥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9.协助办好第六届中阿博览会。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0.推进中国(沙特)吉赞产业聚集区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151.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向型新业态新模式,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52.积极融入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协同发展,加强沿黄省会城市间生态保护、政务服务等领域合作。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管理局、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3.携手宁东一体化协同发展。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54.对标国际新测评办法,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确保始终处在全国第一方阵。
牵头部门: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成员单位
155.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场景数字化重构,扎实开展企业开办等13类“一件事一次办”国家级试点工作,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银川经验。
牵头部门: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6.建立“政府企业交心会”常态机制,推动政企沟通“零距离”。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政府研究室,各部门
157.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做到民企、国企、外企同等对待,本土、域外企业一视同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切实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牵头部门: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成员单位
七、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位,建强高质量发展载体
158.推进城市建设“双提双通”。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政管理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园林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网络信息化局、公安局,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
159.综合运用城市体检成果,深入推进城市更新。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
160.接续实施交通疏堵“6+N”工程,打通海宝东路等28条断头路。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交通疏堵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
161.新建改造上海路、解放路东延伸、典农河旅游风景路二期等城乡道路,贯通东线公路,进一步完善“九横十九纵”城市路网。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2.改造老旧小区75个。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市政管理局、网络信息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3.新建小微公园8个。
牵头部门:市园林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
164.新增公共停车位5000个。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
165.推进“完整社区”“未来社区”试点工作。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网络信息化局、商务局、教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6.打造10个便民生活圈。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
167.建设全民健身中心1座,新建足球场、网球场等运动场地7处、健身步道17公里。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
168.实施功能完善工程,改建扩建银川水厂、贺兰山水厂,推进西线供水工程管线入廊,畅通供水大循环。
牵头部门: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
169.实施清洁取暖工程,加快第三热源等项目建设,推动城区、县城、农村清洁取暖全覆盖。
牵头部门: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0.实施海绵城市工程,完成雨污分流改造36处,更新市政排水管网54公里,建设金凤区中部、西夏区南部海绵城市示范片区,内涝积水区域整治比例80%以上。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71.加强历史文脉保护,精心做好重点片区和节点城市设计,彰显城市特色风貌,努力让城市留住更多乡愁记忆。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2.启动“美丽银川精细化提升”三年行动。
牵头部门: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园林管理局、综合执法监督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局,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
173.实施绿地景观提质增效行动,开展公园绿地评星,推行公园市民园长制,提升城市绿化管理水平。
牵头部门:市园林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4.实施物业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改革,建立物业企业准入退出机制,有效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市政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园林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网络信息化局、民政局、商务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5.进一步完善市域治理智慧平台,推动社会管理场景数字化。
牵头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指挥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6.完善新型网络基础设施,5G基站达到6000处以上。
牵头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5G通信网络建设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7.率先在全区建成数字底座标杆城市。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8.加快建设国家千兆城市,打造“数智之城”。
牵头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补齐高质量发展短板
179.推动农业农村“双提双增”。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财政局、市政管理局,葡萄酒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0.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粮食面积稳定在121万亩以上。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1.实施设施农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瓜菜面积稳定在60万亩。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2.奶牛存栏27万头、生鲜乳产量89万吨。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3.新增高标准酿酒葡萄种植面积1万亩。
牵头部门: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4.支持生态高效适水产业发展。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5.新增“三品一标”认证30个。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6.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3个。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灵武市、贺兰县人民政府
187.打造乡村产业融合示范园10个。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8.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新增示范合作社15个、示范家庭农场15个。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9.深化闽宁协作,做强闽宁产业园。
牵头部门: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永宁县人民政府
190.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牵头部门: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1.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牵头部门: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2.推进兴庆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兴庆区人民政府
193.推进贺兰县国家级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贺兰县人民政府
194.力争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8.2%以上。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5.支持就近就业和劳务输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1000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4万人以上。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6.力争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9.3%以上。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7.实施联农带农产业项目46个。
牵头部门: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8.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庭院经济,力争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增长5.4%以上。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9.落实好财政直接补贴、保险信贷补贴,力争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增长7.7%以上。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0.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更新维护卫生厕所7000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3%以上,生活垃圾治理村庄实现全覆盖。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新改建“四好农村路”100公里。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开展一村一公园建设。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园林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3.打造重点小城镇6个、宜居宜业和美村庄14个。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4.实施移民地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30个,创建市级移民致富提升示范村18个。
牵头部门: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5.开展数字乡村试点。
牵头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6.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争创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2个以上。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7.支持闽宁镇、月牙湖乡等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乡镇。
牵头部门: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8.加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的新型发展格局。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推动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司法局、民政局、市政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旅游广电局、体育局、审批服务管理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9.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0.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1.推进5G网络和千兆光网向乡村延伸。
牵头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2.开展“三强三美”行动。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3.打造6个城乡融合发展示范乡镇,推动乡村建设提速更提质。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致力打造幸福银川,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214.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实施“五项工程”,推进“三项计划”,建设一批主题公园、实践基地。
牵头部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5.创新运用“石榴云”“小宁大讲堂”等宣传载体和形式,广泛开展“百场万人”大宣讲,办好第25个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活动,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更加深入人心。
牵头部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6.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推进“五进”宗教场所,巩固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
牵头部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7.实施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时代新风新貌。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18.全面推开社区、市场、街巷等示范点创建工作,更好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擦亮“爱要一起”志愿服务品牌。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9.确保蝉联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20.坚持就业优先,落实好援企稳岗扩就业一揽子政策。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21.加大中小企业纾难解困力度,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主渠道。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服务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22.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3.开展技能培训1.5万人次,探索共享用工,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24.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保护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25.鼓励政府类投资项目以工代赈。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6.开发公益性岗位2300个,兜底保障困难群体就业。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27.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亿元以上,以创业带动就业3000人。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28.城镇新增就业4.3万人以上。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9.深入开展居民收入提升行动,确保实现“两个高于”目标。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0.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好国家、自治区疫情防控政策,科学预防、精准救治,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牵头部门:市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指挥部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指挥部
231.加强医疗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发热门诊、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功能,提升救治能力。
牵头部门:市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指挥部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指挥部
232.加大医护人员培训和关怀关爱,保持医疗队伍稳定性和战斗力。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3.加快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支持国家中西医结合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金凤区、永宁县人民政府
234.实施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成县域医疗分中心4个,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5.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6.完善全民健康信息数据库,丰富“互联网+医疗健康”场景应用,提升智慧医疗水平。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7.实施“6助+N”养老照护服务,推动老年医康养综合照护中心、智慧养老平台建设。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8.争创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城市。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9.落实三孩生育配套政策,支持普惠托育服务,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托位1000个。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0.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心灵港湾”。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1.坚持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兴业,创新实施“四送六进”等文化惠民工程,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3000场次以上。
牵头部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2.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开展《情系贺兰》等优秀作品巡演。
牵头部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3.放大“书香银川·银川书香”品牌效应,新建城市阅读岛20个,提升改造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0个。
牵头部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4.培育壮大文化产业,创新文化产品开发,打造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牵头部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5.加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推进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牵头部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6.抓好非遗保护传承基地、长城非遗展览馆建设,扎实做好系统性保护,让非遗活起来、走得远、传下去。
牵头部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7.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
责任领导:孙梦蛟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8.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标准,确保及时足额发放。
责任领导:孙梦蛟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9.深化医保支付方式、药品耗材招采、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巩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成果。
牵头部门: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0.办好老年大学。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1.建设军队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责任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52.加大孤儿、残疾人、特困供养等困难群体救助力度,加强妇女儿童、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和权益保护。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3.全力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保畅,确保货足价稳。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4.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5.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700套,让新市民、新青年租得起、住得好。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守牢高质量发展底线
256.开展城乡社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六社联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7.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网格化+综治中心+大数据的基层治理机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努力把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市信访局、公安局、网络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8.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牵头部门:市信访局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9.推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
牵头部门:市信访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60.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如期化解政府债务。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局、自然资源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工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61.密切关注防范村镇银行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行为。
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62.持续推动“烂尾工程”专项治理。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访局、司法局、市政管理局、综合执法监督局、生态环境局、投资促进局、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63.强化能源保供,全力保煤炭产量、保电力稳定运行、保气源供应。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64.谋划建设城郊大仓基地,确保应急状态下物资调运流通不断不乱。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
26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打造安全生产最严省区示范市,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银川警备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66.健全完善四级应急指挥体系,加快“应急大脑”建设,加强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67.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保健欺诈,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争创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68.深化国防动员。
牵头部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69.深化双拥共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
牵头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70.以“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加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强化高质量发展保障
271.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7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部署,做到市委有安排、政府有行动、落实有力度。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73.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74.持续推进“八五”普法。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75.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7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77.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政务公开,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78.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以政府守法诚信赢得群众和市场主体信任。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79.严格落实目标管理承诺制。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80.深入开展以“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为主要内容的“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政府系统各级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锤炼求实务实落实真实的工作作风,锻造敢闯敢试、善作善成的干部队伍铁军,勇当高质量发展的开路先锋。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81.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82.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八条禁令”等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主动接受监督,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023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清单
序号 | 指标和任务名称 | 目标 | 主责部门 |
1 |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 6.5%左右 | 市发改委 |
2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 8.5%左右 | 市工信局 |
3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 8%左右 | 市发改委 |
4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 5.5%左右 | 市财政局 |
5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 5%以上 | 市商务局 |
6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6.5%以上 | 市人社局 |
7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7.5%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 | 8.2%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 | |
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 9.3%以上 | ||
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增长 | 5.4%以上 | ||
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增长 | 7.7%以上 | ||
8 | 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10%以上 | 市乡村振兴局 |
9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5.5%以内 | 市人社局 |
10 | “三新”产业产值总量 | 1260亿元 | 市工信局 |
11 | 新材料产业产值 | 突破500亿元 | 市工信局 |
12 | 新能源产业产值 | 突破260亿元 | 市发改委 |
13 | 新食品产业产值 | 突破500亿元 | 市农业农村局 |
序号 | 指标和任务名称 | 目标 | 主责部门 |
14 | 工业投资增长 | 10%以上 | 市工信局 |
15 | 社会物流总额增长 | 8% | 市商务局 |
16 | 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 | 30家 | 市发改委 |
17 | 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 12个 | 市发改委 |
18 | 引进知名品牌首店 | 20家以上 | 市商务局 |
19 | 打造特色商业街区 | 2条 | 市商务局 |
20 | 旅游总人次增长 | 15%以上 | 市文旅局 |
21 | 旅游总收入增长 | 15%以上 | 市文旅局 |
22 |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 | 10%以上 | 市商务局 |
23 | 培育“上云上平台”企业 | 8家 | 市工信局 |
24 | 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 4家 | 市工信局 |
25 | 打造数字农业示范基地 | 30家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 |
26 | 数字经济总量 | 800亿元 | 市网信局 |
27 | 园区主导产业占比 | 不低于75% | 市工信局 |
28 | 新增规上工业企业 | 20家 | 市工信局 |
29 | 新增“专精特新”企业 | 30家 | 市工信局 |
30 |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 | 30家 | 市科技局 |
31 | 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 | 200家 | 市科技局 |
32 | 新增小巨人企业 | 2家 | 市工信局 |
序号 | 指标和任务名称 | 目标 | 主责部门 |
33 | 新增上市企业 | 1家 | 市金融局 |
34 | “四争”到位资金增长 | 10%以上 | 市发改委 |
35 | 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 | 750亿元以上 | 市投促局 |
36 | 全年完成投资 | 950亿元以上 | 市发改委 |
37 | 全年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 | 80%以上 | 市发改委 |
38 | 民间投资增长 | 20%以上 | 市发改委 |
39 | 创建智慧示范校园 | 53所 | 市教育局 |
40 | 新改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 | 42所 | 市教育局 |
41 | 新增学位 | 2万个以上 | 市教育局 |
42 | 财政科技研发投入增长 | 10%以上 | 市科技局 |
43 | 全社会R&D强度 | 2.1% | 市科技局 |
44 | 打造重点企业创新平台 | 30家以上 | 市科技局 |
45 | 组建创新联合体 | 5个 | 市科技局 |
46 | 新增瞪羚企业 | 10家以上 | 市科技局 |
47 | 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 1500名 | 市人社局 |
48 | 节能 | 完成自治区 下达任务 | 市发改委 |
49 | 降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 | 完成自治区 下达任务 | 市生态环境局 |
50 | 高耗能产业比重下降 | 1个百分点 | 市工信局 |
序号 | 指标和任务名称 | 目标 | 主责部门 |
51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84%以上 | 市生态环境局 |
52 | 黄河银川段水质 | II类进出 | 市生态环境局 |
53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
54 | 完成矿山生态修复 | 3000亩 | 市自然资源局 |
55 | 修复湿地 | 4.3万亩 | 市自然资源局 |
56 | 营造林 | 7.6万亩 | 市自然资源局 |
57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 40平方公里 | 市水务局 |
58 | 再生水利用率 | 50% | 市政局 |
59 |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60% | 市政局 |
60 |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48% | 市政局 |
61 | 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 51%以上 | 市工信局 |
62 | 创建“无废小区”“无废乡村”等“无废细胞” | 70个 | 市生态环境局 |
63 | 工业技改投资增长 | 10%以上 | 市工信局 |
64 | 新建项目绿色建筑占比 | 70%以上 | 市住建局 |
65 | 改造老旧小区 | 75个 | 市住建局 |
66 | 新建小微公园 | 8个 | 市园林局 |
67 | 新增公共停车位 | 5000个 | 市公安局 |
68 | 打造便民生活圈 | 10个 | 市商务局 |
69 | 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 36处 | 市住建局 |
序号 | 指标和任务名称 | 目标 | 主责部门 |
70 | 更新市政排水管网 | 54公里 | 市住建局 |
71 | 内涝积水区域整治比例 | 80%以上 | 市住建局 |
72 | 5G基站达到 | 6000处以上 | 市网信局 |
73 | 建设高标准农田 | 4万亩 | 市农业农村局 |
74 | 粮食面积稳定在 | 121万亩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 |
75 | 瓜菜面积稳定 | 60万亩 | 市农业农村局 |
76 | 奶牛存栏 | 27万头 | 市农业农村局 |
77 | 生鲜乳产量 | 89万吨 | 市农业农村局 |
78 | 新增高标准酿酒葡萄种植面积 | 1万亩 | 市葡萄酒中心 |
79 | 新增“三品一标”认证 | 30个 | 市农业农村局 |
80 |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 | 3个 | 市农业农村局 |
81 | 打造乡村产业融合示范园 | 10个 | 市农业农村局 |
82 | 新增示范合作社 | 15个 | 市农业农村局 |
83 | 新增示范家庭农场 | 15个 | 市农业农村局 |
84 | 实施联农带农产业项目 | 46个 | 市乡村振兴局 |
85 | 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 1000名 | 市人社局 |
86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 8.4万人以上 | 市人社局 |
87 | 更新维护卫生厕所 | 7000座 | 市农业农村局 |
88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73%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 |
序号 | 指标和任务名称 | 目标 | 主责部门 |
89 | 新改建“四好农村路” | 100公里 | 市交通局 |
90 | 打造重点小城镇 | 6个 | 市住建局 |
91 | 打造宜居宜业和美村庄 | 14个 | 市住建局 |
92 | 创建市级移民致富提升示范村 | 18个 | 市乡村振兴局 |
93 | 争创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 2个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 |
94 | 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乡镇 | 6个 | 市农业农村局 |
95 | 开展技能培训 | 1.5万人次 | 市人社局 |
96 | 开发公益性岗位 | 2300个 | 市人社局 |
97 |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 3.3亿元以上 | 市人社局 |
98 | 以创业带动就业 | 3000人 | 市人社局 |
99 | 城镇新增就业 | 4.3万人以上 | 市人社局 |
100 | 建成县域医疗分中心 | 4个 | 市卫健委 |
101 |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个 | 市卫健委 |
102 | 新增婴幼儿照护托位 | 1000个 | 市卫健委 |
103 | 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 | 3000场次以上 | 市文旅局 |
104 | 新建城市阅读岛 | 20个 | 市文旅局 |
105 | 提升改造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 20个 | 市文旅局 |
106 | 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 3700套 | 市住建局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