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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3-0059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12-08
责任部门:银川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3-12-12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3年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
2023年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银川市2023年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2023年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银川市肉类蔬菜市场价格,保障市场供应,满足市民基本生活需求,促进市场供需平衡,特制定银川市2023年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的原则和市场化运作方式,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和扶持,储备一定量的肉类蔬菜,确保肉类蔬菜品质,平抑肉类蔬菜价格大幅度波动,保障市民日常消费和满足应急需求。

二、储备调控内容

(一)储备冻肉

1.储备品种与规模。将新鲜牛肉、羊肉、猪肉冷冻储备作为市级储备肉,2023年我市计划储备冻牛肉50吨、冻羊肉50吨、冻猪肉340吨(含未投放轮储43余吨)。

2.储备期限。冻牛肉、羊肉、猪肉储备期计划为1年(具体储备期限自储备采购合同约定之日起至投放任务量全部完成之日止)。

3.储备方式。采用政府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适时进行招标,确定具有冷冻肉储藏、调运、分割以及与储备任务相匹配的经营投放能力的流通企业作为承储企业,负责肉品储备。

4.投放价格。市级储备冻肉投放价格按照市区内3家以上(含3家)商超(市场)鲜肉平均零售价的70%,并上下浮动不超过15%的原则确定,同时兼顾储备和零售企业利益,适当给予价格补贴。

5.投放条件与时间。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以及肉品价格过快上涨、突发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启动投放。

6.投放网点。由市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在市辖三区按照方便购买、布局合理、信息可溯的原则确定储备冻肉投放网点。

7.财政补贴资金。主要包括储备冻牛肉、羊肉、猪肉储备费用补贴、投放所产生的价差损失补贴;政府采购鲜猪肉冻储费用。

(1)储备冻牛肉、羊肉储备费用补贴。

100吨储备冻牛肉、羊肉(其中冻牛肉、羊肉各50吨)冷藏保管费用补贴和资金占用利息补贴标准参照中央冷冻肉冷藏保管费用补贴计算办法执行,预计需要资金75.4万元,最终储备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2)储备冻牛、羊肉投放价差补贴。

储备冻牛肉、羊肉投放价差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市区内3家以上(含3家)商超(市场)鲜肉平均零售价,按照鲜肉平均零售价的70%,并上下浮动不超过15%予以差价补贴,100吨储备冻牛肉、羊肉,投放价差补贴预计需要资金122万元。

(3)储备冻猪肉购买费用。

根据市场询价,按照22元/公斤测算,购买297吨冻猪肉预计需要资金653.4万元,最终购买费用以实际中标价格为准。

未投放轮储43.77吨轮换费用26.26万元(按采购合同约定轮换费按6元/公斤给予补贴)。

(4)储备冻猪肉储备费用补贴。

参照中央储备肉冷藏保管补贴标准2.4元/吨·日,按储备期限1年(365天)计算,预计需要资金29.78万元,最终储备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按照每公斤冻猪肉每年2%损耗计算,340吨储备冻猪肉1年损耗费预计需要资金14.96万元,最终损耗以实际发生为准。

冻猪肉原则上每年储备3轮,每轮储存4个月左右。轮换费用包括储备费、装卸费、运输费、鲜冻肉差价〔鲜肉价格参照自治区内3家以上(含3家)批发市场平均批发价确定,冻肉价格按照鲜肉平均批发价的70%,并上下浮动不超过10%的原则确定〕及其他不可预计费用,340吨储备冻猪肉轮换费用预计需要资金187万元。具体轮换费用以实际产生轮换数量(吨)为准计算。

以上四项预计需要资金1108.8万元。

(二)调控肉

1.调控品种与规模。将新鲜牛羊肉、新鲜猪肉(五花肉和前后腿肉)作为市级调控肉。计划投放调控新鲜牛肉200吨、新鲜羊肉200吨、新鲜猪肉100吨,共计500吨。如遇牛肉、羊肉、猪肉市场价格波动异常,可增加投放数量。

2.投放条件与时间。在2024年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以及肉品价格过快上涨、突发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启动投放。

3.投放价格。以投放前三天市发改委公布的市场监测价格为参考,综合考虑鲜肉市场零售价格,最终确定投放价格。

4.投放网点。由市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在市辖三区按照方便购买、布局合理、信息可溯的原则确定调控肉投放网点。

5.财政补贴资金。新鲜牛肉、羊肉、猪肉投放价差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6元/公斤执行(格照市区内3家以上<含3家>商超<市场>鲜肉平均零售价作为参考,可酌情调整确定补贴标准),500吨新鲜牛肉、羊肉、猪肉,投放价差补贴预计需要资金300万元。

(三)储备(调控)蔬菜

1.储备(调控)品种与规模。将土豆、大白菜、青萝卜、胡萝卜、洋葱、莲花菜、西红柿、羊角椒、圆茄子、西芹等10个品种作为储备调控菜。

10类蔬菜共储备10000吨。其中:土豆2500吨、大白菜2500吨、青萝卜1000吨、胡萝卜1000吨、洋葱1000吨、莲花菜1000吨、西红柿250吨、羊角椒250吨、圆茄子250吨、西芹250吨。

2.储备期限。蔬菜储备期定为每期4个月(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实行动态轮换制度。

3.储备方式。采用政府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适时进行招标,确定具有一定冷鲜储藏能力的耐储蔬菜经销企业作为承储企业,负责蔬菜储备。

4.投放价格。土豆、大白菜、青萝卜、胡萝卜、洋葱、莲花菜6类储备菜投放价格原则上按照中标企业中标价的平均价执行(最终以投放前三天市发改委公布的市场监测价格为参考,综合考虑蔬菜批发零售价格,确定投放价格);西红柿、羊角椒、圆茄子、西芹4类调控菜投放价格原则上执行投放前一日农产品批发市场平均批发价格,最高不得超过投放前一日农产品批发市场平均批发价格的5%。

5.投放条件与时间。在2024年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以及蔬菜价格过快上涨、突发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启动投放。

6.投放网点。由市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在市辖三区按照方便购买、布局合理、信息可溯的原则确定调控肉投放网点。

7.财政补贴资金。储备调控菜按照投放价格35%给予补贴(包括承储企业资金占用利息、配送成本、分拣费用、人工费用、耗材及蔬菜正常损耗、仓储费、装卸费等)。10000吨政府储备调控菜预计需要财政补贴资金821万元,最终补贴金额以实际投放价格和核定销量为准核算。

8.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市商务局商市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时提出动用储备调控蔬菜计划并组织实施:

(1)蔬菜价格在10天内涨幅超过30%;

(2)出现冰冻、大雪等异常天气导致蔬菜供应紧张;

(3)临近元旦、春节等节庆日导致蔬菜需求量较大;

(4)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蔬菜供应紧张。

在储备期内如果出现某种蔬菜价格涨幅较大,可对该品种蔬菜进行临时价格干预(该品种蔬菜销售价格原则上按照投放前一日农产品批发市场平均批发价格确定,按照投放价格35%给予补贴)。

(四)储备调控肉菜投放数据核查及资金补贴

储备调控肉类、蔬菜投放数据引入第三方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核查,据实补贴资金。

三、职责分工

(一)市发改委:负责肉类蔬菜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建议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自治区发改委下发的储备冻猪肉的储备规划,决定市本级冻猪肉储存规模,并根据市场异常波动和市场调控需求,提出增减市本级储备冻猪肉规模和投放计划。

(二)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肉类蔬菜应急储备、应急调用机制和体系;负责储备肉行政管理和市场调控相关工作,拟定冻牛羊肉储备规划,决定银川市本级冻牛羊肉、调控牛羊肉、猪肉及储备调控菜储备规模。负责按照布局合理、经济便捷、安全适用的原则制定储备肉区域布局,适时组织政府采购,确定冻肉、储备调控菜承储单位。负责拟定储备、调控肉菜财政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负责储备肉储存、轮换和动用监管,审核并兑付储备肉财政补贴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对储备肉菜收储入库、轮储及在库储备情况进行督查,做好肉类蔬菜应急储备的管理和市场投放调控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审批和批复;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审核有关资金分配方案与绩效目标;下达预算、绩效目标并拨付资金;会同有关单位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肉类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的应急生产,动员基地农产品及时应急投放市场;做好储备调控肉菜检验、检疫工作;加强对储备肉(除进口鲜冻肉)调运、入库、出库前检疫、检验证照的监管核查,以及储备肉屠宰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市场销售储备调控肉菜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经营主体销售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储备肉菜收储入库、轮储及在库储备情况的督查。

(六)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

(七)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应急肉类蔬菜运输的绿色通道,保障突发事件情形下应急肉类蔬菜运输道路畅通。

(八)市审计局:负责依法做好相关资金支出的审计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部门联动抓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协调配合,保障储备调控肉类蔬菜质量安全。商务、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储备调控肉类蔬菜收储、投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储备、投放、轮储等关键节点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和职责,加强对储备肉菜收储入库、轮储及在库储备情况的督查,加强对承储企业仓储设施、肉类蔬菜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对仓储设施改造、肉类蔬菜质量检测予以技术指导和支持。

(二)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市财政对储备投放单位在储备投放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给予必要的补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相关资金和项目,对企业建设和改造仓储设施予以扶持。

(三)加强交通运输保障。建立肉类蔬菜运输“快速绿色通道”,协调肉类蔬菜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运输畅通。

(四)强化社会秩序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短斤缺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以及破坏市场经营秩序、扰乱应急处置工作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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