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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20-0017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04-17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4-17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的安排部署,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指标”)要求,现将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全市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共37家,其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家,市级政府部门网站27家,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网站3家,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6家。经统计,全市共开设认证各类政务新媒体306个,其中,政务微博198个,政务微信公众号106个,移动客户端2个。

2020年第一季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两个批次对全市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政府网站主要检查网站发布内容是否有误、栏目更新是否及时、办事服务是否实用、互动交流是否畅通、政策解读是否到位、功能设计是否合理等指标,检查比例100%,总体合格率为100%。政务新媒体主要检查备案运营、内容发布、信息更新等情况,检查比例100%,总体合格率为99.67%,检查发现“问题政务新媒体”1个。

二、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到位。个别部门频繁变更政务公开、网站管理工作人员,前后交接脱节,管理质量松懈,致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问题频发。如,西夏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统计局、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超期未答复;灵武市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按规范格式答复;永宁县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告知书格式不规范。

(二)政策解读不规范。政策解读是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一些部门仍然存在规范性文件不解读、解读材料不同步、政策解读不及时、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18〕15号)解读严重超期。

(三)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部门负责的“银川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公开不及时,如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重要会议”栏目超过1年未更新。部分网站动态新闻类、政策文件类栏目更新不及时,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沿动态”、“党建动态”栏目超过2周末更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动态”栏目超过1个月未更新、“政策法规”子栏目超过6个月未更新;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动态”栏目超过2个月未更新、“政策法规”栏目超过6个月未更新;市商务局“商务动态”栏目超过1个月未更新。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严重的内容不更新问题,如市审计局主办的“@银川审计”微博近2个月(1月17日—3月12日)内容不更新,在自治区一季度检查通报中列为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和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措施有力,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内容严肃、准确、及时、有效,坚决杜绝“表述错误”、“内容不更新”、“更新不及时”、“互动回应差”、“服务不实用”等现象,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水平。

(二)提升公开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严格按《条例》规范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合理、合规、合法答复。要及时与本级、本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法规室)和法律顾问沟通衔接,准确判断和界定申请审查明确“补不补”、职责区分判断“该不该”、信息检索确认“有没有”、内容研判决定“给不给”、申请答复把握“当不当”,全面规范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同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运用图解图表等方式进行重点解读,确保人民群众“看得懂、易理解”。

(三)推进规范管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细则(试行)》,对标“新指标”的考核标准,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水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对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辖区内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于每季末月15日前上报季度检查情况通报,并通过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部门要针对通报指出的相关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务必在4月17日前完成整改。整改情况将作为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评分重要依据。

附件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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