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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8-7749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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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8-3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8-08-31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银川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8〕6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89号)要求,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结合我市实际,决定成立银川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银川市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杨有贤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赫天江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成 员:
董建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井 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侯文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建勃 市发改委主任
王 琦 市工信局局长
王亚斌 市教育局局长
李景阳 市科技局局长
王青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军利 市民政局局长
孙旭东 市司法局局长
买锐华 市财政局局长
谢金海 市人社局副局长
孙 瀚 市国土局局长
王光英 市环保局局长
刘 鹏 市住建局局长
叶宏伟 市交通局局长
黄振亚 市农牧局局长
郝春明 市商务局局长
刘 涛 市文广局局长
马晓飞 市卫计委主任
朵永毅 市旅发委主任
吴 起 市国资委主任
左 弘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严 磊 市经合外侨局局长
徐 东 市金融局副局长
潘灵胜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王 川 市大数据局局长
高 波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行长
丁吉豹 银川海关关长
高 山 市税务局局长
张国庆 市政府法制专职副主任
白如实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银川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赫天江同志兼任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井胜同志兼任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 长:
潘灵胜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副组长:
何建勃 市发改委主任
孙旭东 市司法局局长
刘 鹏 市住建局局长
左 弘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 川 市大数据局局长
张国庆 市政府法制专职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投资审批、工程建设项目等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造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潘灵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 长:
何建勃 市发改委主任(物价局局长)
副组长:
黄 瑾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 琦 市工信局局长
李景阳 市科技局局长
买锐华 市财政局局长
孙 瀚 市国土局局长
王光英 市环保局局长
刘 鹏 市住建局局长
郝春明 市商务局局长
左 弘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邱志军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
严 磊 市经合外侨局局长
徐 东 市金融局副局长
潘灵胜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张小牧 国网银川供电公司总经理
高 波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行长
丁吉豹 银川海关关长
高 山 市税务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全区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强化末端执法。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暖、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何建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 长:
董建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李景阳 市科技局局长
何建勃 市发改委主任
王 琦 市工信局局长
王亚斌 市教育局局长
买锐华 市财政局局长
谢金海 市人社局副局长
吴 起 市国资委主任
左 弘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李景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
左 弘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
潘灵胜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长
何建勃 市发改委主任
王光英 市环保局局长
叶宏伟 市交通局局长
黄振亚 市农牧局局长
刘 涛 市文广局局长
朵永毅 市旅发委主任
王 川 市大数据局局长
丁吉豹 银川海关关长
高 山 市税务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左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 长:
侯文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谢金海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亚斌 市教育局局长
马晓飞 市卫计委主任
杨军利 市民政局局长
刘 鹏 市住建局局长
王青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旭东 市司法局局长
王 川 市大数据局局长
主要职责: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棚户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谢金海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井 胜 银川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各地各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综合组工作人员从各专题组办公室单位抽调。
(二)法治组
组长:张国庆 银川市政府法制专职副主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制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督查组
组长:白如实 银川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专家组
组长:潘灵胜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典型经验做法。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如遇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实行自然更替,做到任务不变、工作不断。更替时,所在单位要及时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市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表率,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该放的权坚决放,该办的事加快办,该服务的服务好,主动帮助各县(市)区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支持各地先行先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建立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和领导机制,并将组织机构和联系人员名单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综合组(联系人:张益伟)。要因地制宜,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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