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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3-0017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04-17
责任部门: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4-21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银川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银川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现决定成立银川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向豫  银川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艳菊  银川市政府副市长

党  成  银川市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

成  员:林  骏  银川市政府副秘书长

邬  鹏  银川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光辉  银川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少志  银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赵景宝  银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路爱宁  银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王彦君  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局长

章玉明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吴  静  银川市财政局局长

杨银山  银川市人社局局长

高小军  银川市教育局局长

        周  坤  银川市科技局局长

        潘玮璐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井  胜  银川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席静宜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孟仿英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志勇  银川市商务局局长

        黄  瑾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余晓平  银川市网络信息化局局长

        陆  斌  银川市体育局局长

        刘晓天  银川市统计局局长

            张  静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      

雷  静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赵梅萍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范永胜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邓彦林  兴庆区政府区长

冯德旺  金凤区政府代区长

张建兵  西夏区政府区长

杨玉龙  灵武市政府市长

雒越强  永宁县政府县长

刘炳炳  贺兰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章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赵梅萍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研究审议国家、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有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我市中医药工作推进中的各项重点难点问题,部署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各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切实推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改善环境、宣传,健全完善体系建设,加大产业发展,促进全市中医药创新发展;监督指导各项重大项目及政策措施的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及专家参加。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调整的,由其继任者履行相应职责。

(三)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建立健全本县(市)区的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县(市)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各项重点工作。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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