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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4-0025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06-12
责任部门: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6-25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产业园区赋权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图文解读』 图解:银川市产业园区赋权工作方案(试行)
视频解读:银川市产业园区赋权工作方案(试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银川市产业园区赋权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产业园区赋权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产业园区赋权工作方案(试行)

为助力银川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园区功能优势,实现“园区的事园区办”,提升园区政务服务能力水平,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产业园区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银党办〔2024〕15号)文件精神,按照“产业为要、一园一策”原则,以服务园区主导产业为核心,结合园区承接能力,因园施策,制定本方案。

一、赋权内容

园区产业发展涉及的企业登记注册类、项目报批类、工程建设类、资质资格类、要素资源类、市场准营类事项均列入赋权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未禁止、国家部委规章未限制的行政职权均应充分赋权,切实把园区管理发展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事项赋足赋到位,给予园区最大支持。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一单管理。按照市、县(市)区两级同步赋权要求,发布一张清单,列明赋权事项,明确事项承接要求和主管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根据赋权事项清单制定具体承接方案,公布办事指南,规范权力运行。结合园区承接事项实际,参照银川市“一枚印章管审批”模式,统筹事项管理和审批服务,启动使用“园区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办理,对外发生法律效力,承担责任。

(二)坚持一站办理。各园区要提前做好承接事项准备工作,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将赋权事项统一纳入园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作,加强赋权事项办理工作人员力量,全面实施“一门受理”“一网通办”“一窗办结”。原则上使用银川市综合窗口受理平台办理赋权事项,确需使用专网系统办件的,业务部门协助园区做好专网接入、系统授权及专业信息系统所需密钥、光盘等软硬件设备和账号密码、审批信息等数据的申报共享工作,确保赋权事项运行合法合规、稳定顺畅。

(三)坚持培训同步。自赋权文件发布之日起,设置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对新赋权的事项,通过“市、县、园共办”的方式,由园区派人员前往各级职能部门跟班学习,职能部门指导园区审批人员全面熟悉审批业务。过渡期结束后,各园区独立开展审批业务。对专业难度较大的事项,通过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现场指导、案例示范等方式,将审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先进经验及时与园区共享,确保园区事项“接得住、干得好”。

(四)坚持标准统一。相关部门向园区管委会提供审批服务操作规范、空白证照和有关证件的制作规范,赋权事项相关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审批标准、技术性规范等文件汇编(含项目设立依据、权限范围、实施主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数量限制、收费标准、审批时限、审批程序等涉及的文件依据),赋权事项相关的历史档案资料、整套档案样本、归档要求等。

(五)坚持审管互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各园区制定园区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等长效机制,对行政审批权限增减、调整、范围等进行规范。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建立与审批权限相对应的监管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不缺位、不越位。

(六)坚持提升质效。各园区管委会要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深化商事制度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运用证照分离、告知承诺、集成服务、综合窗口等多种方式,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园区赋权工作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帮助企业降低办事成本具有积极作用。各园区要从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出发,提升承接能力、加强工作调度,主动与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赋权事项全程性衔接工作,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健全机制。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赋权,但园区确实需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园区设置帮代办窗口,建立健全长效沟通和监督反馈机制,并通过集中送审、线上流转、帮代办等方式协助企业办理审批事项,变企业跑为政府跑,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园区”。

(三)跟踪问效。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要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持续跟踪赋权工作,定期开展赋权事项“回头看”,重点关注园区承接后运行不畅或效能不高、承接后长期无人申办的赋权事项,并对运行情况提出评估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园区承接的各项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四)优化服务。赋权的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理,各园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对进驻事项“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积极推行预约办理、智能导办、错时延时等服务,不断提高企业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效率,打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附件:银川市产业园区赋权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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