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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3-0058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12-04
责任部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12-06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银川市殡仪馆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
银川市殡仪馆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市民政局:

《关于申请对市殡仪馆部分划拨用地进行收回储备的请示》(银民发〔202393号)收悉。为盘活存量闲置资产,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银川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

无偿收回银川市殡仪馆银国用(2013)第60025和 银国用(2014)第60128证载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银国用(2013)第60025证载土地面积67692.42平方米,银国用(2014)第60128证载土地面积85317.73平方米。

二、收回用地交由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按照规划用途另行安排使用。

三、由银川市殡仪馆依法依规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登记及资产核销工作。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31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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