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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4-0002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12-27
责任部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1-03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原宁朔北街道路工程未开工建设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
原宁朔北街道路工程未开工建设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市辖三区范围内5宗闲置土地有关事宜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3〕715号)收悉。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一、收回原划拨给你局使用的宁朔北街(贺兰山路—沈阳路)道路工程未实施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面积32801.55平方米。

二、收回用地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另行调整使用。

三、由市自然资源局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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