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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6-0079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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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6-06-1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处 | 发布日期: | 2016-06-13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行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局属各单位、各行业协会:
现将《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行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6月13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行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银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行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6)8号,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突出保障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等重点任务,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局属各单位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强化市住建系统行业普法工作责任,深入持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在全社会营造出良好法治环境。
二、 工作原则
(一)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开展日常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各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宣传活动。
(二)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要突出行政执法队伍,抓好普通工作人员,着力提高住建系统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兼顾全民普法,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突出宪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法律法规、新颁布法律和地方法规的宣传,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三)坚持各司其职和齐抓共管相结合。充分发挥局属各单位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落实各单位普法工作责任,强化局机关对局属单位的指导,进一步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在全系统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内容
普法责任制是指具有执法、管理、服务职责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和推进社会化普法要求,全面落实本单位各项普法责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对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
(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普法。普法工作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具体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规定、法律程序,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把执法、管理、服务现场变成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的第一现场。要利用公众接待日、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群众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二)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局属执法单位要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工作主体责任,推动以案释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过程中,要注重采取案件宣讲等有效形式,建立典型案例编辑制度,制定案例选编指导标准,每年确定选编任务,逐步建立典型案例库。对社会关注度高、牵扯面广、影响重大的行政执法案例,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回应社会关切。
(三)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把握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工地等活动,广泛宣传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四)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普法。要针对涉及供热物业、房屋质量、房屋产权登记、燃气安全、建筑市场、住房保障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主题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举办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五)加强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各单位要依托单位宣传专栏、网站、宣传册、电子屏等阵地,加强本单位学法阵地建设,营造机关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要结合单位的实际需求,组织法制培训、法制文化活动、法律讲堂等活动,设立面向公众的法制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六)强化住建系统行业内部普法。
各单位内部要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住建系统内部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全局,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责任制工作机制联系表(见附件1),并于2016年6月20日前报送局政策法规科。
(二)加强备案管理,增强实效。各单位要按照普法重点任务(见附件2),结合本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日常普法工作台帐(见附件3),并及时将普法工作台账抄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三)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考核。局政策法规科要加强工作督导,确保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效果落实,同时将“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落实列入普法和依法治理考核的重要方面。
附件:1、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制工作机制联系表
2、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宣传重点任务分工表
3、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制任务台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