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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6-0080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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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6-06-2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处 | 发布日期: | 2016-06-20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相关单位:
按照银川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关于举办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为了做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加强活动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的全民节能低碳氛围,制定银川市住建局201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银川市住建局201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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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住建厅科技处,银川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
附件:
银川市住建局201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节能低碳工作,强力推进建设系统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依据市节能办《关于印发2016年银川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市住建局201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6年节能宣传周时间为6月12日至6月18日
二、活动主题
201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
三、宣传重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抓住建筑领域绿色发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环节,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建筑行业坚持符合科学、利于节约的规划和设计理念,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的良好效益。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微博、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四、宣传周和启动仪式活动安排
(一)宣传周活动安排
宣传周期间,建设系统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市住建局201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相关单位指派专人积极参与光明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和条件,通过板报宣传、张贴画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
(二)集中宣传活动安排
1、集中宣传活动时间:6月12日(星期日)上午10:00,要求各参展单位于9 :30分前入场。
2、地点:市光明广场
3、参加单位:市住建局、建筑行业管理处、城市用水管理处、市路灯管理处、宁夏中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建材生产企业一家。
4、广场集中活动内容
(1)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组织引导建筑行业重点宣传绿色建筑、既有居住建筑改造的先进经验。
(2)建筑行业管理处、路灯管理处、城市用水管理处、宁夏中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建材生产企业一家,制作宣传展板。
(3)参加广场宣传活动的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开展节能咨询服务,普及节能知识、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4)展示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和节能成果。
五、责任分工
(一)市住建局
宣传周期间,负责建设系统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对宣传周期间活动进行督查,并做好与各相关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
责任人:李志锋、张玉凤
(二)市建筑行业管理处
宣传周期间,负责本单位门前悬挂节能宣传条幅(横幅)及宣传画报,邀请2家绿色建筑开发商和节能建材生产商参加6月12日光明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并印发相关节能法规、政策、知识和实例的宣传资料。
责任人:杨军、黄凯
(三)城市用水管理处
宣传周期间,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责任人:任丽蓉
(四)市路灯管理处
宣传周期间,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照明、LED照明等节电宣传活动,大力推广使用新型节能灯具。
责任人:俞利信
(五)供热物业办
选择阅海万家及政兴苑小区,开展“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筑节约用电活动”,推广使用LED等节点照明产品,倡导减少市内空调开启时间,促进节约用电。
责任人:李国华
六、组织领导
成立市住建局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节能宣传周期间的各项活动。
组 长:
市住建局局长 刘 鹏
副组长: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克凡
市建筑行业管理处主任 闫 军
成 员:
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主管 李志锋
市住建局科技节能主管 张玉凤
市住建局供热物业科副主管 李国华
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副主任 杨 军
市城市用水管理处主任 任丽蓉
市路灯管理处主任 俞利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玉凤任办公室主任,王洋为成员。
七、工作要求
为保证今年节能宣传周期间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全面完成住建局的各项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宣传周期间本单位各项活动的开展。
局综合处指派专人负责6月12日上午在光明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影像资料的现场拍摄工作。
联系人:王 洋 6899819 1779511368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