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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6-0180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6-07-18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行业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6-07-18
名 称:关于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和劳务企业: 

  为了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有效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隐患,积极落实我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实施方案>的通知》(银住建发[2016]322号)文件要求,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支付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企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2016年起全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人一般应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应该涵盖党支部(总支)、工会、人力资源、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其工作职责为: 

  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监督、指导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工作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各作业班组人工费结算审核;报送《**工种月度手工考勤表》和《建筑施工总包企业智能考勤年度汇总表》。 

  党组织负责人:积极发挥党组织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当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化解涉及农民工权益的各类问题。 

  工会负责人:负责维护农民工的经济效益和民主权利,有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安排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素质。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负责指导《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备案管理;所属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记录保存3年以上;根据农民工流动作业的实际,及时办理农民工信息变更手续,确保农民工正常考勤并及时足额领取工资。 

  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协助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办理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核实建设单位是否每月将工程进度款22%比例资金拨付到建筑施工总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上;核实开户银行是否及时将工人工资发放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 

  (二)施工项目部建立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农民工工作办公室由建设单位驻施工现场的代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各作业班组长及劳资专管员组成。工作职责为: 

  建设单位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监督建筑施工总包单位按规定选用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监督劳务公司在资质等级内进行施工作业。批复项目提交的形象进度工程款(实付工程款)时,确认工程款22%的拨至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发放工人工资。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现场负责“四控、两管、一协调”过程中,同时对施工单位的考勤记录或工资发放表进行核实、签字。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按照施工部署确定劳务分包个数、劳务分包施工范围、劳务分包队伍进出场时间,组织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人数及工资支付情况,报批《**工种月度考勤表》。 

  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解决本公司建设任务范围内的劳务纠纷、班组工作安排,核实班组的考勤记录,及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卫生、食品安全、安全文明施工等保障措施。 

  各作业班组长:做好本作业班组内的实施考勤。 

  劳资专管员:负责核实登记现场农民工身份登记,劳动考勤,工资结算,向建设单位和银行提交工资发放单等。 

  (三)分包公司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机构 

  劳务分包公司和专业分包公司也应设立或明确农民工及劳务管理机构,主要协调总承包单位与各个作业班组之间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的相关工作。  

  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和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制度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在2016720日前,将企业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负责人姓名、电话,报市建筑行业管理处的建筑行业管理科备案。 

  (二)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设立银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专用账户(单位名称、单位账户号、开户行名称)等基本信息,于2016720日前报市建筑行业管理处行管科备查。 

  (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宁政办发[2016]65号)精神,建设单位在每次拨付工程款时,将工程款22%拨付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调取银行专用账户对账单,签字盖章后报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建筑行业管理科备案。 

  三、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考勤表报送和合同备案制度 

  (一)实名制管理考勤表报送 

  1、《**工种月度考勤表》报送流程:每月7日前各建设项目农民工工作办公室的劳资专管员,完善上月的《**工种月度考勤表》报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经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逐项审定后,将本公司当年所有在建项目《**工种月度考勤表》汇总成一张总表,于每月10日前将纸质报表签字、盖章后,报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建筑行业管理科,同时电子版的发至nxycjshgc@163.com 

  2、《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智能考勤年度汇总表》报送流程:每年12月各建设项目农民工工作办公室的劳资专管员应将当年本项目的智能考勤数据报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经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逐项审定后,将当年所有在建项目汇总成《建筑施工总包企业智能考勤年度汇总表》电子版于当年1230日前报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建筑行业管理科。 

  (二)认真做好建设工程施工 监理 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各企业应按照市住建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 监理 劳务分包合同》(银住建发[2016]425号)文件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建筑安装该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有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特别条款,并将分账管理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纳入合同的内容。 

  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公示制度 

  (一)农民工办公室应将下列内容制度化并上墙公示 

  1、农民工《**工种月度考勤表》或工资发放表现场备查。《**工种月度考勤表》上应记载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发放日期、工资额度、备注等信息。“月度考勤表”所有工人、班组长、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公司主管经理、劳资员须手工签字,且加盖施工总包单位的公章。 

  2、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负责人姓名、电话等。 

  3、农民工工作办公室组成名单。农民工工作办公室由建设单位驻施工现场的代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各作业班组长和劳资专管员姓名、电话应在现场公示。 

  4、建筑施工总包单位制定的关于农民工管理的相关制度。 

  5、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的相关制度。 

  (二)企业应将上月智能考勤表留存备查 

  各项目部的智能考勤数据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籍贯、进出时间等信息内容,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全面考勤,考勤记录逐月从考勤机导出后留存电子版资料。 

  (三)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公开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201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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