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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6-0510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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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6-11-24 |
责任部门: | 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16-11-24 |
名 称: | 关于开展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百日整治活动的通知 |
各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单位:
住房保障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一项惠民工程,这项惠民政策落实的最终成效,体现在保障房小区的物业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上。为全面提升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已交付使用的保障房小区开展物业管理百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6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
各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各自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小区环境卫生、绿化管护养护、车辆停放管理秩序、治安安全管理、规范化服务等。各单位通过自查,切实查找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百日整治方案,方案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住房保障中心工程科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
各物业管理单位按照自查阶段制定的方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切实解决保障房小区环境卫生差、车辆无序停放、绿化修整不及时、治安管理存在漏洞、工作人员规范化服务欠缺等问题。住房保障中心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
(三)考评阶段(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由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对各保障房小区百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和各小区间互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百日整治考评结果将作为2017年物业补贴费用拨付以及今后公房委托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回头看阶段
百日整治活动结束后,各物业管理单位要组织回头看活动,积极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创优达标活动,让住房保障家庭享受到与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同等的物业服务,争取2017年物业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促进百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董建华
副组长:丁志国 杨学峰 胡亚娟
成 员:刘秀玲 李昂 窦东虎 范燕燕 任淑娟 张 宏 李世平 董晓光 王利成 张 凯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各物业管理单位要增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认识,要以百日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和提升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将陆续有多个集中新建保障房小区交付使用,届时将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程序确定物业管理单位,各公司要通过提高物业管理综合水平扩大企业影响力,赢得更多的市场空间。
(二)优化队伍,规范服务。各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在工作人员的年龄、知识水平、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科学配置,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着力实施统一、规范、及时、高效的服务。通过百日整治活动,使各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在精神面貌和规范服务上有一个大的改观和转变。
(三)完善制度,提升档次。各物业管理单位要结合百日整治活动对现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积极学习借鉴我市其他物业管理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建立务实、管用、有效的制度体系作为实现优质服务的支撑,为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创优达标创造条件。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评。此次百日整治活动对于改进和提高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整治要求,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并对有关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住房保障中心要抓紧研究制定保障房物业管理考评细则,建立物业管理考评长效机制,促进保障房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