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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7-042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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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7-05-22 |
责任部门: | 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17-05-22 |
名 称: | 关于做好燃气安全教育培训进物业工作的通知 |
各物业服务企业、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目前,我市民用天然气用户已达到尽60万户,提高广大燃气用户及物业管理员的安全意识和使用常识是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为加强燃气安全教育,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对燃气事故预防、处理能力,决定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培训进物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燃气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物业服务公司、各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吸取各类燃气安全事故教训,担当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燃气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组织,积极协调,有效落实,为预防民用燃气事故夯实宣传教育基础,筑牢社区公共安全防线,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燃气企业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成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培训内容;由专人负责与服务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对接,确定培训时间、地点后认真组织、全面开展,将燃气安全进物业,进社区,进家庭工作抓实抓细。
三、各物业企业配合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与燃气企业的沟通,做好前期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物业管理员、安保人员、楼长等小区管理者积极参加燃气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要为培训工作提供适宜的培训场所、仪器设备,按计划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市供热物业管理办公室和三区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协助做好此次教育培训工作。
四、各燃气企业按时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结,汲取经验,举一反三,互相借鉴,深化合作机制,为后续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奠定基础,并于每年11月10号前将本年度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报送至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