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14/2017-1293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7-07-27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7-07-27
名 称:关于对银川市2016年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进行处理的决定

关于对银川市2016年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进行处理的决定

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施工、监理、劳务企业、招投标代理机构: 

  为严肃惩处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侵权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优化建设领域市场信用环境,依据自治区和银川市有关规定,现对银川市2016年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中涉及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责任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一、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对宁夏台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房地产信用等级评定中予以扣除30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予以曝光。 

  二、依据《宁夏建筑业信用体系管理办法》和《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对宁夏北方彩新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江苏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天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违规行为,扣除200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予以曝光。 

  三、依据《宁夏建筑业信用体系管理办法》和《宁夏建筑市场企业信用评定管理细则》,对宁夏康聚劳务有限公司、宁夏鑫达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帅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陕西九州建筑劳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南江县瑞安劳务有限公司等建筑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违规行为,扣除200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予以曝光。 

  涉及到永宁、贺兰、灵武辖区内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各县市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处理,并抄报银川市住建局、银川市人社局。   

  附件:银川市2016年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                            

                             2017年7月27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