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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9-002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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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1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19-11-11 |
名 称: | 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的通知 |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银川市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水平,推进建筑工地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围挡宣传工作
按照《关于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强化建筑工地围挡提升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督查,目前大多数在建项目已将围挡提升改造为仿真草皮围挡,但仍有部分项目绿化带内、背街处围挡未进行提升改造,部分项目虽然将围挡改造为仿真草皮,但围挡公益广告面积未到达50%要求。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创城办有关文件要求,对各自建筑工地围挡进行再梳理、再检查,确保围挡全部提升改造为仿真草皮形式。积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粘贴、锚固白色PVC图画、文字广泛展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国文明城市、讲文明树新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内容的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展示面积要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50%,且严格按照创城办的统一要求对广告的设计、样式、内容、颜色进行规范,要派人对围挡及公益广告进行定期巡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换维修,确保围挡干净、整洁。
二、认真开展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对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对建筑工地环境及卫生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重点对建筑工地扬尘管控“6个标准化”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噪声及光污染防治情况、周围环境卫生情况、建筑垃圾清运情况、建筑材料堆放情况、农民工宿舍环境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洁。
三、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中央文明办预计十一月对我市文明城市整改创建进行检查,为确保整改创建工作圆满落实,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对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必须于11月10日前完成查漏补缺,努力打好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翻身仗。近期,我局将对各在建项目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整改不到位、整改缓慢的项目将撤销其“2019年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及扣除其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奖励诚信分,同时取消其一切评先选优资格。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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