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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61L/2022-0014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2-08-01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08-01
名 称: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银川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银川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2年5月25日我市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20〕104号)中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为系统全面开展示范市建设工作,促进我市雨水资源有效利用,增强城市防涝排涝能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经研究,制定了银川市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内容

(一)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讨论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相关政策及工作措施。

(三)审议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总体方案、年度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组织成员单位交流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和做法,提出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工作建议和意见。

(五)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相关工作。

(六)通报银川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工作进展情况。

二、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市海绵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海绵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另根据工作需要,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向市海绵办申请召开会议;遇有重大问题或紧急安排可随时召开。

(二)海绵办例会制度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主持,海绵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

(三)信息报送制度。市海绵办负责收集编写有关海绵城市建设的信息,为例会提供综合性基础信息,实行月统计、月反馈、季通报,各成员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通报情况将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三、会议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联席会议制度,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须报会议召集人同意。

(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会议议定的事项,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主动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海绵办将跟踪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三)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发,明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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